“网红”探店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金台锐评)

来源: 人民网
2024-06-23 13:56:59

  当“探店”成为一种新型网络营销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就应得到充分关注。一些消费者观看探店视频时,有时会发现,视频下方出现了一键跳转到该店的套餐折扣等界面,但此类视频却没有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一些探店视频则存在内容以假乱真、商品和服务假冒伪劣等风险;还有一些探店的“网红”成了商家的“隐形”代言人,通过所谓的“好评”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种种“探店”中存在的问题和乱象表明,如果一些“探店”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兴趣分享行为,而成为一种商业营销的手段,那么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问题就更需要认真加以对待。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针对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达人”等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企业加强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的案件。

  创新也要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囿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物理距离的障碍,消费者通过网络了解相关商家时,有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探店等测评推荐的代入感,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信息的现实需求,便于消费者 更真实、全面了解相关产品和服务,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欢迎。即使从最初的兴趣分享,发展到如今的互联网营销,其帮助消费者作出更好消费选择的初衷,也不应该在盲目逐利中被销蚀。对于不断涌现的互联网营销创新来说,必须守住法律法规的“红线”“底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营销者、商家和消费者的多赢

  互联网营销新业态治理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互联网广告已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加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相关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无论平台、商家、还是互联网营销从业者都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充分认识到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立身之本,只有靠过硬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真正实现自身长远健康发展。

  在祁凡骅看来,伴随数字经济时代到来,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代干部正逢其时,有望通过他们积极引进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人才管理模式,创新运用治理工具和技术手段,为本地区、本部门带来新的发展思路和动力。

  怀进鹏强调,今年的高考是党的二十大后举办的首次高考,是实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乙类乙管”新形势下的首次高考,做好今年高考工作意义重大。要扛起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

  近年来,常州和烟台一直是一对明面上的对手,无论GDP规模还是城市排名,两座城市都“如影随形”。2021年,常州GDP正式超过烟台,并将这一领先优势延续到2022年。

  九派新闻随后联系上何胜进行求证,其表示这件事情发生在23日早上。当时他乘坐国泰航空公司的航班由英国伦敦飞往成都,中途要经停香港。

  特约评论员 管姚:正如今天发言人汪文斌在外交部记者会上着力强调的,这是今年中国举办的首场重大主场外交活动,西安峰会值得特别期待。上月底,国务委员兼外长秦刚已经在西安主持了中国与中亚外长的第四次会晤,可以说,为下周峰会的成功举行,参与各方尤其是东道主,已经做好高质量且充分的前期准备。秦刚当时曾向媒体介绍,第四次外长会晤达成了“五大坚持”共识,这其中“第一条坚持”,就是要坚持睦邻友好,齐心协力办好西安峰会。各方将共同努力举办一场精彩的盛会,向世界展现中国中亚合作的高水平,推动中国中亚关系迈入新时代。

  据记者了解,现在,全国多地的幼儿园已经开始出现生源不足的问题,预计很快会传导到义务教育阶段。储朝晖建议,应该尽快发展多种主体办学,尽可能实现教育均衡,尽可能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样化。

崔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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