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论法律经济学》发布,多位学者共聚解读

来源: 中国文明网
2024-06-25 19:54:24

  罗纳德·科斯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被视为法律经济学奠基人。

  北京大学出版社总编辑汲传波介绍了科斯的简要生平和重要的学术贡献以 及《科斯论法律经济学》的发起、引进、组织翻译、编校整理等出版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和参与人员。

  科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人和经济》杂志主编王宁介绍,科斯是企业理论、契约理论、产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等多个经济学派的创始人。关于经济学的定位之争,科斯反对黑板经济学,倡导在市场中研究交易,在真实的市场中研究交易行为以及不同交易方式的利弊、优劣。基于对经济学长久的反思和批判,科斯去世前提出“Good Economics”,王宁鼓励青年学子勇于探索并追求“好的经济学”。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雅特聘教授张维迎将科斯留给当代社会的思想财富总结为五条:一是走出黑板经济学,研究真实世界;二是经济学家必须坚持逻辑一致性原则;三是经济学的重点是分析权利界定和权利交换,而不是简单的定价;四是经济学不能忽视人的非理性行为;五是思想市场很重要。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井奎从四个方面做出分享:第一,二十多年前科斯、阿尔钦等学者的价格理论传统深刻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学教育,两者思想一体混融,共同构成现代经济分析的核心。第二,张五常、史晋川、张维迎、周其仁等经济学家对于中国的案例研究和推进法律经济学范式的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三,国内法律经济学的两大新趋势是形式化分析和因果识别方法。科斯关注的是法律作为一种生产的制度结构对经济的深刻影响,即形式化的法律经济学;科斯的经验研究体现出经济人行为在局限条件下的系统性反应,而当前以因果识别为特征的经验实证计量经济学利用的是对这种反应的随机扰动。第四,科斯与凯恩斯的学术思想存在被世人误解的遗憾。

  北大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戴昕指出,科斯的法律经济学针对的是经济学而不是法学;对于法律经济学的两大代表人物,科斯的兴趣主要在经济系统,而波斯纳的兴趣在于法律系统。戴昕提出,法律规范文本的适用需要以“释义”为前提,经济学的逻辑应该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面对中国当代出现的新的资源、新的生产要素、新的生产关系等,科斯意义上的法律界权——权利界定和权利交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配合西部水电消纳,拟从1点至7点增送西电。”2018年8月6日,因来水突增,西部水电发电量增加,凌晨1点,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下发紧急指令。

  “对我来说,已经是时候了。”阿德恩表示,经过整个夏天的反思,发现自己已没有足够的精力与能力去完成新一年以及下个任期的工作。报道指出,阿德恩在发表讲话时明显神情沮丧。

  <strong>花滑</strong>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飞身上一直有股猛劲,哪怕担任替补也不会丢掉这股劲。“有的人可能没了比赛状态就会很快下滑,但我不会下降多少,但凡给我机会还能往上提升。”

  “那时候交通不方便,公路和航空都不发达,大部分是靠火车运输。”陈元说,“一到春运,大家都抢着买火车票,人山人海的,到处都是人……”回想起刚上班的那段春运记忆,陈元有着说不完的话。

潘怡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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