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珠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林佳珠

林佳珠

植根流通业 沟通上下游

ta的内容9.8万
大图模式
评论
点赞
分享
放大字

神秘电影的5条路径官方入口|「とても」

2024-09-20 20:23:02
625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夏虫工作室/邱松

  9月19日,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公司股票迎来复牌。然而,此次复牌后公司股价似乎并未迎来暴涨,中国重工更是股价更是复盘后出现两连跌。中国重工目前股价为4.5元/股,较复盘前跌幅近10%。这是否是投资者对相关方案在用脚投票呢?

  被吸收合并方换股价溢价率低?

  此前,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均发布公告称,中国船舶拟以发行A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重组预案显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吸收合并双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合并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的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37.84 元/股。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 5.05 元/股,并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被吸收合并方的中 国重工,复牌前股价为4.98元/股,而此时换股价为5.05元/股,溢价率几乎忽略不计;而作为吸收方中国船舶,复牌前股价为34.9元/股,换股价为37.84 元/股,溢价率达到8.42%。

  据悉,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中国船舶股票数量=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中国船舶的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上述公式,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的换股比例为 1:0.1335,即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 0.1335股中国船舶股票。

  此次吸收合并给予双方异议股东的权利包括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价格分别为30.27元/股(针对中国船舶异议股东)和4.04元/股(针对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均是在前述换股价格的基础上打了8折,并低于双方目前的股价。需要指出的是,为了减少现金支出压力,方案设计时一般会将现金换股价压低。

  此次我们疑惑的是,吸收方中国船舶出现较大溢价,而中国重工换股价溢价几乎忽略不计,这是否符合历史交易惯例?为何市场在用脚投票?

  被吸收方换股溢价率较多

  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今共有18家涉及A股上市公司间吸收合并的成功案例。我们发现,吸收方换股价在发行底价加价较少,仅为7家,占18家之比为39%;而被吸收合并方换股价则出现溢价率较多,其中,溢价率最大值为127%,中位值为31%,平均值为41%。此外,被吸收方换股价无溢价为3家,占比仅为17%。

  被吸收方换股价为何普遍出现较高溢价?业内人士表示,为了吸引被吸并方股东支持吸收合并,一般倾向于对被吸并方给予相对高的溢价率,而倾向于对吸并方少给或不给溢价。

  此外,中国重工此次重整选取了120日均价,而上述18家案例中大部分选择了20日均价。

  “在可供选择的市场参考价格中, 吸收合并双方在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与其停牌前 1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差异率最小,最能反映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股价的最新情况,因此能够较好地体现并维护吸收合并双方股东的利益。”值得一提的是,王府井吸收合并的首商股份,其换股价格也是较大溢价。即首商股份换股价格以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8.51 元/股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给予20%的溢价率确定,即10.21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吸收合并案例中,在股价表现与中国重工重组似乎呈现出较大反差。

  据悉,上述18家案例中,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复牌交易后的1周及1个月内,吸并方股价涨幅中位数分别为12%、14%;股价在换股吸收合并实施时达到较高点,涨幅中位数为29%。对于被吸并方而言,其股东享受更高的换股价格溢价率,有换股至实力更强企业的预期,其股价提振作用更明显,上述复牌1周、复牌1个月、吸收合并实施的股价涨幅中位数分别达到18%、19%、34%。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林佳珠(记者 李佑郁)09月20日,8月15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检方指控,以付文月为第一被告人的16名被告人,在经营玉料过程中,采用围堵、拦截、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先后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在玉石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逐步形成了恶势力犯罪团伙。庭审中,付文月及其辩护人认为,其没有动机和行为纠集所谓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不是恶势力犯罪团伙,本案案涉行为均系经济纠纷,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针对此案,镇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起案件是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推进办理。”16人因玉石买卖纠纷被抓被控涉嫌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镇平县地处河南省西南部,是全国最大的玉雕加工、销售集散地,被誉为“中国玉雕之乡”。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镇平县玉雕加工遍布全县16个乡镇100多个行政村,实现年产值400亿元,年销售额500亿元。户籍人口110万人中,从事玉雕相关产业的有40万人。付文月女儿此前的微博举报中提到,本案中16名被告人因玉石买卖引发的纠纷被抓。该微博称,“杨某利用管理众多合伙人1亿多资金的便利,涉嫌侵占巨额合伙财产。众多合伙人被迫联合维权,阻止杨某继续偷运销售大家合伙购买的玉石原料……”。根据庭审中镇平县检察院的指控,1973年出生的付文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3年6月6日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5日经镇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此后,陆续有15名被告人被抓捕。检方指控还提到,以付文月为第一被告人的16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涉及5起犯罪事实,其中涉嫌强迫交易罪的第二起犯罪事实并未指控付文月。值得注意的是,检方最初的起诉书中,曾指控了6起犯罪事实,今年7月,本次开庭之前,检方曾经变更起诉,对付文月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的第一起犯罪事实即2008年一起韩料原石交易不再指控为犯罪。除了指控上述罪名和事实外,检方还指控了付文月等人的5起违法行为。比如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付文月以帮助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清场为借口,纠集付某某等数十人,驾驶20余辆小客车对镇平县某物流园的大门进行围堵,阻拦人员、车辆进出,并辱骂、威胁院内商户,导致群众在抖音上转发现场视频,引起多人围观,并引发部分商户信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检方认为,被告人付文月等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在镇平县和玉石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中,付文月为纠集者,其他人为积极参与者或者一般参与者。付文月女儿实名举报视频截图控辩焦点:是经济纠纷还是寻衅滋事?庭审中,关于涉嫌强迫交易罪的事实,检方指控,2013年秋,被告人付文月与被害人尚某某约定,双方共同出资900万元购买韩料原石,由尚某某牵头组织该笔生意,尚某某将原石运至南阳市红太阳加油站时,付文月带领付某某等多人到场,要求尚某某退出股份,遭到尚某某拒绝。尚某某随后遭到掌掴、拳打、辱骂、威胁,被强迫退出该次经营活动。后付文月将该批原石拉走后售卖,仅退还尚某某入股的400万元本金及2万元开支费用。对此,付文月及辩护人认为,付文月与尚某某之间仅存在售卖方式的纠纷,未强制尚某某退股,在玉石变卖后也及时给尚某某结算利润。付文月当庭陈述,尚某某要将合伙经营的玉石私下卖了,对方出价款是1000万元,而且是赊账,所以他不同意,赶到红太阳加油站阻止尚某某私下售卖。因此,付文月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在检方指控中,付文月与杨某之间发生矛盾继而引发的寻衅滋事罪相关事实是这起案件案发的原因,是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根据检方指控,2023年3月至6月,被告人付文月以其与杨某有经济纠纷为由,纠集被告人付某某等人在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某玉业公司仓库门口,采用24小时轮班值守的方式,对该仓库进出的车辆、货物实施围堵、拦截。在此期间,镇平县公安局玉都派出所数十次出警批评、制止付文月等人的拦截行为,并联合四里庄村委、玉都街道办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付文月等人继续实施围堵、拦截行为,持续时间长达90余日,严重影响某玉业公司及杨某等人的生产、经营,严重影响赵某某等大货车司机及杨某等的工作、生活,扰乱镇平县玉都街道四里庄村居民的生活秩序,破坏了004乡道的交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检方指控还提到,2023年3月31日凌晨,杨某从某玉业公司仓库发出6挂车原石,车队行至遮山加油站处时,被告人苏某某等人受付文月指使,用车辆强行将上述6辆挂车堵截在遮山加油站。后付文月指使付某某等人继续采用24小时轮班值守的方式,对该6辆挂车进行围堵、拦截,持续时间长达60余日。其间遮山派出所多次出警批评制止,并联合柳泉铺法庭等机构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付文月等人拒不放行,继续实施拦截、围堵行为,严重影响遮山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经营,严重影响杨某及赵某某等挂车司机的工作、生活。经物价鉴定,杨某等人及其仓库、货物、大车司机等被付文月等人围堵、拦截期间的经济损失为981871元。对于检方的指控,付文月及其辩护人认为,杨某和付文月一方之间仅仅是经济纠纷,在矛盾激化过程中杨某负有主要责任。基于玉石交易的特点,双方现金入股、不签订纸质合同,而且玉石价格悬殊,一旦脱离视线就容易被调包,所以付文月一方才采取看护的办法。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部分内容截图付文月及其辩护人认为,在杨某2023年4月5日出具的撤案申请书中,杨某也承认是他与付文月等合伙人集资购买玉石出现误会,这意味着他还是承认付文月是合伙人。而根据本案中的股东苏某某、李某某、朱某某的笔录以及股东5月9日的声明,可看出半数左右股东都对杨某不公开账目和不及时分红不满,才挑起本案的纠纷。在玉石从揭阳回运过程中,根据相关笔录和当庭陈述,是杨某要将玉石运往一个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新仓库,这将严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案涉仓库达成调解后,根据本案部分被告人的讲述,本来案涉车辆要开往郑州分配玉石,但杨某要去往南阳或者是围堵案涉车辆不准开往郑州。在遮山派出所一共有四次工作追记,可显示,是杨某一方不断在激化矛盾,杨某无视股东们要求公开账本和及时分红的合法诉求,在官方介入提出将玉石存放于第三方仓库,并已接洽第三方仓库老板的情况下,杨某方仍然否定这一方案。因此,付文月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被举报人:因举报人父亲围堵已亏损上亿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检方认为付文月等人构成恶势力团伙的指控,付文月及辩护人则认为,付文月没有动机和行为纠集所谓团伙成员,所谓恶势力团伙成员,其中仅有一人具有治安处罚的前科,其他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本案案涉纠纷也是与杨某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应认定恶势力团伙。付文月家属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这次案件的形成,是由于杨某长达2年6个月的不公开账目,不退本金、不分配利润,且杨某借用管理团队资金便利,从中挪用资金并占为己有造成的,这是小股东们自发组织维护自己权益的私力救济行为。针对此案,镇平县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案件是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正在按法定程序推进办理。”镇平县检察院表示需要请示后回复,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回复。今年3月,付文月女儿在微博实名举报,发微博称“商人杨某利用管理众多合伙人1亿多资金的便利,涉嫌侵占巨额合伙财产。众多合伙人被迫联合维权,阻止杨某继续偷运销售大家合伙购买的玉石原料”“杨某向镇平县公安局诬告陷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寻衅滋事等罪名,把我父亲在内的16个合伙人抓捕关押……这个错误的冤案,帮助杨某侵占合伙人约3亿元的巨额财产……”对于这起事件,杨某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和举报人父亲付文月等人没有合作关系。“多年前和付文月曾经合作过一次,但是钱拖了很久才给我,此后便再没和付文月打过交道。”杨某说,是自己手底下一个人在这儿有股份,付文月是看他们这批玉料赚钱了,找这个人要股份,而这个人不给他,从而引发了后续的纠纷。“因为付文月的围堵,我亏损了一两亿元,倾家荡产。虽然付文月那边不断在喊冤,但是这件事在我们业内都知道,包括后来司法介入,事实就是事实。”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编辑潘莉 责编 李彬彬

林佳珠(记者 林美惠)09月20日,9月19日晚,新黄河记者从“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陈志伟处获悉,陈志伟因滥用职权罪而提出的申诉审查一案,将于9月22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同时,陈志伟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出示了该案的《参加听证会通知书》,以此证实陈志伟的所述属实。该案听证会将于9月22日举行针对8月份发生的实名举报内容被唐山官方认定为不属实,陈志伟向记者强调,其所述均为真实情况,且他坚称在处警过程均由领导安排,处置合规,因此认为自己无罪。陈志伟,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今年8月初,陈志伟通过社交平台实名举报,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相关部门存在举报未反馈、重审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8月6日,唐山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唐山官方通报称陈志伟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此外,该通报中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陈志伟向记者出示的通话记录截图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陈志伟重申自己的举报内容属实,并表明自己作为基层民警,所有工作均按领导安排执行,符合公安处置规定,因此他认为自己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我坚信我是无罪的,全国几百万警察,了解我这个处警情况,都会有这个感受。”陈志伟在给记者的材料中声称,在机场路派出所,他只负责社区、案件工作,不负责出警。案发当晚,该派出所所长及其他警员外出喝酒,导致警力不足,他才被安排出警。材料中提及,自打人事件发生前起,至出警任务结束,陈志伟连续工作长达22小时。在此期间,他成功将涉案人员沈晓俊带回派出所。针对通报中“放任陈继志离开”的关键点,陈志伟称,当时他与辅警在医院内,已对受伤的陈继志信息进行了登记,且所内领导并未指示他们将陈继志带回派出所。因要继续回派出所审讯沈晓俊,所以陈志伟赶回派出所。陈志伟此前对媒体表示,他最大的诉求是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比如河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针对自己实名举报的问题,包括案件事实认定,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准确定责。来源:新黄河延伸阅读唐山通报“烧烤店打人案涉案民警实名举报”:均不实8月6日一早,微信公众号“唐山发布”发布情况通报称,“烧烤店打人案涉案民警实名举报”: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等均不属实。通报一经发出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也将我们的视线带回到两年前的那场轰动全国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00:36案情回顾2022年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 ,殴打之前有骚扰、侵犯、侮辱女性的严重情节。此前警方调查显示,这9名涉案人员中有7名男性、2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警方初步查明,涉案人员中多人有前科劣迹。有前科劣迹的5名涉案人员,其前科多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9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在11日凌晨被抓获,另外4名涉案外逃人员11日在江苏某地服务区弃车,还翻越高速护栏,最后落网。图为打人案事发现场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提到,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人被查出警时间有误差案发之初,大部分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打人者和被打者双方身上。渐渐地,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当时处理这个案件的民警的出警时间也存在问题。唐山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表示:“我局于6月10日凌晨2:41分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2:46左右赶到现场”。在之后的“警情通报”中显示,该所于2:41接到群众报警,民警于3:09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警方通报内容2022年6月,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负责该案出警的唐山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陈志伟被采取留置措施 。两年后的举报8月5日,“06·10”烧烤店打人案中出警民警陈志伟在网络实名举报,称“自己当时被迫说谎,事后背了锅”。很快,这名前民警的视频引发网友的热议。03:09最新通报8月5日,唐山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民警陈志伟通过网络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关于其反映实际出警时间为10余分钟,被有关领导要求念稿“出警5分钟”问题,经核查,系其在采访前与处警人员(已依法处理)商议隐瞒后对外公布。警方相关通报网友热评网友评论综合央视新闻、央广网、鲁中晨报、环球时报微博等

(原标题:美国和菲律宾,正在酝酿新阴谋)

声明: 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回首页看更多汽车资讯

评论(91717)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搜狐我来说两句用户公约》

0/100 发表评论

《入职冥府之后》

#entText .video-list a,#endText .video-list a:visited{text-decoration:none;color:#fff;}
昨天 20:23:02
荔蒲县
回复

《漫威重铸洪荒》 《三国之北境之王》

  • 《祸害大清》

    • 《刑警罗飞系列全集:凶画+鬼望坡+恐怖谷+死亡通知单》

      《我真没想当训练家啊》
    《随身带着地狱》
《全校都在围观我们谈恋爱》
昨天 20:23:02
荔蒲县
关闭回复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851 条评论

评论(562)

0/100 发表评论

{{item.userObj.user_name}}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item.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content }}
{{ item.content }}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commentStore.commentObj.participation_sum}}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