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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网站现下载|僕は肯いた。

2024-09-22 0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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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9月19日一大早,在北京工作多年的天津人小王来到位于天津八里台附近的天开高教科创园,面试一家刚成立不到1年的初创公司。作为2023年5月成立的科创园区,天开高教科创园集合了本地最高学府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的人才和科研资源,一年来已吸引超过2000家创新型企业落户,并设立了50亿元规模的科创母基金。

“从前在天津,很难想象会有一家真正的初创企业落地生根。说实话如果不是面试地点在天开园,可能我都会怀疑是不是骗人的传销公司了。”他向《华夏时报》记者说。

过去十年间,创新创业曾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而作为其投融资机制的创业投资,对于“独角兽”“瞪羚”“猎豹”企业的成长起到了关键作用。“创业投资事关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召开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有关举措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表示。

他表示,要尽快疏通“募投管退”各环节存在的堵点卡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大力发展股权转让、并购市场,推广实物分配股票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并购母基金或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促进创投行业良性循环。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夯实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落实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举措,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市场活力。

三个月后再提创投

事实上,距离上一次国常会聚焦创业投资,仅仅过去了三个月时间。

6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提出发展创 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

此后不久,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被称为“创投17条”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创业投资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没有创业投资的支持,科技创新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很多“小巨人”“独角兽”等创新型企业也难以像今天这样发展壮大、快速成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指出。而7月底的中央政治局也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不过,近年来创投市场的热度确实出现了一定的下滑。投资方面,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数3033起,同比下降37.6%。退出方面,根据IT桔子数据,从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国内新上市公司连续数量从326家跌落至82家,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

鼓励市场化方式参与

在此背景下,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今年以来官方也已经多次重申对创业投资的支持。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人群体;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6月发布的“创投17条”,要求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母基金等。

上述天开高教科创园就是一个例子。今年年初,天开九安海河海棠50亿科创母基金在天开园成立,由九安医疗、海河产业基金、天开集团、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海棠创投基金共同设立,以投子基金为主、直投项目为辅。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杨畅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应是主流。由于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出资创投基金限制较多,政府引导基金申请手续复杂等原因,创投基金较难募集到长期性资金。一般来看,市场化创投基金的资金来源高度依赖产业资本和高净值个人。

而此次的国常会和6月份相比,除了对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强调了要疏通堵点卡点外,还明确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并购母基金或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记者关注到,此前4月底,广州市发布《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时,就曾提到组建广州天使母基金和并购重组母基金。

打开国资“容错”大门

当前,国资已经成为创投市场第一大出资主体。IT桔子数据显示,被国资背景机构投资过的中国独角兽数目前已经达到了219家,在独角兽中体量占到了58%,超过了半壁江山。

不过,与市场化资金相比,国资背景的创投资金往往面临着更大的年度考核压力。针对这一问题,国常会着重强调了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

此前,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也提到,国资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7月底广东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专业孵化载体应当重点考核创业服务和孵化企业能力,不以经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这也是地方政府首次提出“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耐心资本,‘耐心’这两个字是关键,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其内在要求。除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摒弃急功近利、快进快出、挣快钱的浮躁心态,坚持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李春临指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张哲铭(记者 陈建彰)09月22日,#endText .video-list .overlay{text-align: left; padding: 0px 6px; background-color: #313131; font-size: 12px; width: 120px; position: absolute; bottom: 0px; left: 0px; height: 26px; line-height: 26px; overflow: hidden;color: #fff; }

张哲铭(记者 林淑齐)09月22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辛齐亚·德尔皮诺辛齐亚·德尔皮诺 (Cinzia Del Pino),是一名居住在意大利沿海城市维亚雷焦的女商人,同时也是该地区颇有名气的社交名媛。现年65岁的德尔皮诺一直过着“岁月静好”的生活,直到几天前,她被逮捕了,虽然现在已经被释放,但还是处于软禁状态,而且当地的很多民众对她非常不满。据当地时间9月16日的消息称,德尔皮诺因驾驶SUV故意碾轧一名男子并致其身亡,而被捕,但她拒绝认错,并且还声称:“我只想阻止犯罪。”事发时监控画面截图据报道称,事发前德尔皮诺放在车座上的包,被一名摩洛哥籍的男子诺尔丁·纳齐基 (Nourdine Naziki)给抢走了,当时车窗没有关。愤怒的德尔皮诺在随后开车行驶时,发现纳齐基正走在一家商店前,于是她踩下了油门撞向了他。据称,汽车在将纳齐基撞倒后,先后倒了四次车,据称每次都压到了纳齐基。之后穿着高跟鞋的德尔皮诺平静地走下车,拿起她的包,重新回到车上离开了。而纳齐基虽然在急救车赶来后被送进了医院,但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身亡了。德尔皮诺对着镜头微笑之后警方根据现场监控找到了德尔皮诺,并将其逮捕。社交名媛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且称:“他曾威胁要用刀杀了我。我很害怕。我不是故意要杀他,我只是想拿回我的东西。”“我的包里有重要文件,但我无法报警,因为我的手机也在里面。”据悉,包里除了手机之外,还有家门钥匙、个人证件等。尽管德尔皮诺提到了刀,但警方透露称,在纳齐基身上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的凶器。另一边,虽然德尔皮诺最初因涉嫌过失杀人而被关押在监狱,但后来被改为了软禁,也就意味着她可以回家了。律师恩里科·马尔扎杜里 (Enrico Marzaduri)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称:“我从尸检结果中了解到,最初的撞击确实是致命的,而且尸体上没有轮胎痕迹。她只是想阻止他,并瞄准了他的腿。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痛苦,并为所发生的事情感到悔恨。”而这样的解释不但没有为德尔皮诺赢得任何的同情,相反还激起了当地人更大的愤怒,一支由500人组成的抗议队伍穿越维亚雷焦的街道,希望能够为纳齐基伸张正义, “无论他有什么错,他都不应该这样离去,”很多人喊出了这样的话语。当地大主教保罗·朱利埃蒂 (Paolo Giulietti) 表示:“你如何能多次驾车碾压一个人的身体?我们怎么能想象一位安静而受人尊敬的女士、一位有能力的企业家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意大利副总理马泰奥·萨尔维尼尽管谴责德尔皮诺的声音很多,但还是有人为她做了辩护,意大利副总理马泰奥·萨尔维尼 (Matteo Salvini)在社交媒体上写道:“这起闹剧是犯罪的后果。如果失去生命的男子不是罪犯,这种事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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