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入精神药品“咪达唑仑” 在读硕士生犯走私毒品罪获刑

原标题:非法购入精神药品“咪达唑仑” 在读硕士生犯走私毒品罪获刑

8x8x8x域名解析ip地址查询1,白丝校花 吊起来揉搓双乳-6clpSQ4wMW5-非法购入精神药品“咪达唑仑” 在读硕士生犯走私毒品罪获刑。

  中新网天津6月25日电 (记者 周亚强)记者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结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走私毒品案件。被告人张某某非法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咪达唑仑”走私入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咪达唑仑”为国家管制的麻醉、精神类药品,其同时兼有毒品、药品两种属性。因其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等相关特性,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在加工后成为俗称的“听话水”“失忆水”。根据2024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系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其出于非法目的,从境外购买“咪达唑仑”注射液6支并走私入境。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张某某的上述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由天津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立新担任审判长。法庭上,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合议庭评议后公开宣判,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我们专门邀请了10余名中青年群众旁听本次公开宣判。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对于年轻人来说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天津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依法严厉打 击毒品犯罪,通过公开宣判、社区普法等活动让公众切实感受毒品的危害,力争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积极营造全民抵制毒品的浓厚社会氛围。(完)

  (二)生态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党中央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颁布实施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推进制定黄河保护法等,生态保护法律制度日趋严密。/Default.html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布于:伊春南岔区
阅读 ()
推荐阅读
免费获取
今日搜狐热点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