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罗萨·塞尔维拉:熟悉彼此,实现更好的跨文化理解

来源: 天眼新闻
2024-06-24 00:15:18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题:熟悉彼此,实现更好的跨文化理解

  ——专访西班牙智库知华讲堂主席罗萨·塞尔维拉

  作者 官逸伦

  “中国学的世界对话·比利时论坛”近日在布鲁塞尔举行,西班牙智库知华讲堂主席罗萨·塞尔维拉出席并致辞。塞尔维拉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表示,中国文化虽然与欧洲文化有着不同根源,但通过熟悉彼此,应当能够实现更好的跨文化理解。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您是如何与中国结缘的?

  罗萨·塞尔维拉:1992年圣诞节假期期间,我第一次来到中国。当时我哥哥作为一家钢铁公司的西班牙代表在香港工作,我们全家去那里旅行。从那一年起,我被中国所吸引,经常来华旅行。我曾在欧洲和美国生活过,对那里也很了解。中国与欧洲国家、美国的鲜明对比是如此迷人,让我以一种新的方式思考和理解世界。2000年,我作为一名建筑师开始在中国工作。此后几年里,我多次来到中国并在上海、杭州、北京、香港等多个城市长时间停留。

  中新社记者:您在中国和西班牙都从事过建筑设计工作。在您看来,两国建筑文化有何异同?

  罗萨·塞尔维拉: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建筑与西班牙历史上的重要建筑有很大不同。它们源于两种不同的哲学基础,体现出对世界、对人类在世界中的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理解。由于在构图和空间概念、建筑材料、建筑系统、规划方法以及建筑与自然空间关系上截然不同,中国建筑与西班牙建筑呈现出不同特点。

  不过在当今全球化时代,建筑已经采用了一种“国际风格”。中国几十年前就开放了国际交流,允许国际建筑师在中国工作,也允许年轻的中国建筑师到国外接受培训。这种快速的全球化进程对中国建筑产生了重大影响。

  我的设计理念深受自然启发,并在参加中国的建筑设计比赛时应用和精进。中国对自然拥有深刻理解,我从中国了解到,建筑如何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从那时起,自然愈发成为我建筑设计灵感的来源。我的目标是向自然形态学习,欣赏其美与效能。我认为,高品质中国建筑的特点包括对自然和建筑材料的敏感度以及非凡的景观设计能力。

  西班牙的艺术和建筑也令人感到自豪,这既包括历史的,也包括当代的。我很荣幸有机会在这两个国家设计建筑作品。

  中新社记者:知华讲堂为本次论坛提供了支持。作为知华讲堂主席,您如何看待中国与西班牙的交流对话?

  罗萨·塞尔维拉:西班牙和中国是两个有着丰富历史的国家,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进行广泛贸易是两国一段重要的共同历史。知华讲堂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西中关系、增进两国相互了解、展示中国的文化丰富性。我认为现在是在西班牙推动中国研究、发展两国关系的好时机,知华讲堂也正在推动包括第八届“知华讲堂奖”在内的各种活动。

  中新社记者:您曾说过:“我们的任务是寻找不同文化间的最大共同点,促进相互理解。”在您看来,中欧文化间的最大共同点是什么?我们如何才能发现不同文化间的最大共同点?

  罗萨·塞尔维拉:东西方拥有不同的文化,这些文化在上千年的进程中塑造了不同的思维方式、社会结构、社会观念和治理体系。但我们都是人类,我们都居住在地球,我们面临同样的现实挑战和未来不确定性。在这个相互联系的世界里,理解与合作是必需的。要 实现这一点,首先我们必须熟悉彼此,理解我们解释社会行为的深层哲学基础,并努力寻求共同点。

  欧洲文化作为西方文化的核心,建立在尊重、尊严、平等和正义等伦理价值的基础上。同样,中国文化虽然有着与欧洲文化不同的根源,但也坚持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因此,在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上找到共同点以实现更好的跨文化理解应该不难。(完)

  受访者简介:

  罗萨·塞尔维拉,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建筑系教授,曾任该校建筑学院院长。她曾在西班牙、俄罗斯、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和玻利维亚等国完成建筑设计项目,其创新建筑尊重自然和人类需求。

  1月11日,奕晓龙接受<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记者专访时介绍,“表哥曾就读于北京大学,目前已毕业,在北京工作,正是在他的启蒙下,我才有了这么好的汉语水平。”

  流感病毒感染与新冠病毒感染非常相似:通常起病急,一般会发烧3~5天,常达38.5℃以上,并伴有寒战、肌肉酸痛、头痛、咽痛、全身乏力。大多数流感患者能够在1~2周内自行恢复。有些可能会出现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心肌炎、心力衰竭、脑炎等并发症。5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的老人,以及有慢性基础疾病的患者,因流感出现重症的风险较高,是住院治疗的主要人群。

<strong>(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2年12月30日发布)</strong>

  <strong>这四项行动包含哪些内容?</strong>

  关键词 民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土壤污染/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赔偿/生态环境修复/修复效果评估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6日以(2020)苏0102刑初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卓航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向阳等十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1万元;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卓航公司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23750元及专家评估费用人民币9000元、公告费用人民币700元,合计人民币33450元。宣判后,被告人向阳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3日以(2020)苏01刑终57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林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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