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商品,“无理由退货”之困应先期解决

来源: 观察网
2024-05-31 18:52:58

  吴先生、刘先生均系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吴先生在该平台购买了刘先生出售的宠物用品,后在线申请退货退款,平台支持了吴先生的诉求。但刘先生认为其销售的物品不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诉至法院,要求吴先生返还货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先生系在向他人批量购买产品后再加价出售,其交易行为具有营利性质,身份应认定为“经营者”而非“普通用户”,其销售行为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据5月26日澎湃新闻)。

  由此案可见,“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落实在二手交易平台遭遇困难,消费者也在这里遇到“无理由退货”困惑,原因就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卖方必须是“经营者”的身份限制。近年来,与购买全新的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同时,虽然人们通过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处置闲置物品 变得越来越方便了,但随着平台用户的增多,平台上又存在着大量专门从事二手交易的经营性用户。对这些卖家的身份如何认定,决定着“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否顺利在这里落地。

  问题是,今天的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一种习惯或意识,在卖家身份一时难以辨别的情况下,消费者还能放心地“买买买”吗?如果都像前述案件一样,卖家身份需由法院逐个确认,其中的时间、司法等成本又显得过高。在二手市场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这个“无理由退货”之困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产生更多类似纠纷,进而影响这个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话又说回来,购买二手商品时自己是否可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如果把这项辨别的责任一律交给消费者,似乎明显有失公允。这么做,一是无端为消费者增加了额外负担,二是可能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立法意图常常落空,影响到人们的消费信心。所以,为了在不增添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让其对自己的退货权利抱有较为确定的判断,在交易时明确卖家的身份,应当是一个更为可行的选择。这就要求二手交易平台在用户注册时对其身份进行更为明晰的区分。注册用户究竟是经营者还是普通用户,应当区分清楚并在其主页显著位置予以标识,以免消费者“难辨雄雌”。

  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的快速增加,要求平台对每位用户的身份属性、交易性质进行实时、严格和准确区分,实践中也存在很大困难。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平台内注册从事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律被称为“平台内经营者”,而非营利性的二手货交易往往很多平台都有,如此一来,“普通用户”的身份又难以说清了。这时,为了保护个人之间正当的、非营利的二手货交易顺畅进行,双方在交易时“有言在先”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用户在非营利性售卖二手商品时向买方声明,自己的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则,由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成交。这样一来,将“无理由退货”之困解决在先就更容易了。

  摔倒时扔雪杖

  银行股股价在截至1月10日的过去12个月里表现不一,高盛在六大行中跌幅最小,累计下跌10.5%,美国银行跑输其他大行,累跌30.3%,花旗跌幅为27.0%,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分别下滑17.2%和14.6%,富国银行过去12个月累跌23.5%,而同期标普500指数下滑16.1%。

  数据显示,2022年自驾游消费者最喜欢人文景观、自然风景类景点,占比分别为51%、33%。在“人文景观”类景点中,综合景区、历史古迹、公园园林、古村古镇类景点吸引了大量自驾游消费者。此外,有14%的自驾游消费者更喜欢城市观光、展览展馆、主题乐园、动植物园等。

  歼-20首飞12周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地落实,更好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该项工程建成投用,结束了广州港出海航道南沙以北航段仅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单向乘潮通航的历史。如今,南沙作业区至小虎作业区主航道可满足8万吨级油船及7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舱容14.7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船、22.5万总吨邮轮单向全潮通航(会遇段同时满足5万吨级油船与5万吨级集装箱船会遇全潮通航);环大虎岛西侧公用航道可满足8万吨级油船及7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

赖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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