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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肌巴捅女人肌巴|石田玲子      」

2024-09-22 1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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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钛媒体

  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将进一步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融资租赁业务范围再次被圈定。根据《办法》第五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2、提高对金融租赁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质,完善出资人制度。根据《办法》第七条第三点显示,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第二十三条第二点显示,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专业子公司,应当具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3、监管鼓励厂商租赁业务设立专业子公司。根据《办法》第二十条显示,专业子公司的业务领域包括飞机(含发动机)、船舶(含集装箱)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设立专门从事厂商租赁业务模式的专业子公司。专业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涉及业务领域或厂商租赁等业务模式,应当与其公司名称中所体现的特定业务领域或特定业务模式相匹配。

  4、增加了海外业务经营范围。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显示,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申请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等。

  5、扩大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地域范围。根据《办法》第五十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6、支持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不得以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不得以小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7、拓宽联合租赁空间。根据《办法》第六十四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与具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租赁业务,应当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融资租赁行为,按实际出资比例或按约定享有租赁物份额以及其他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相关业务参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团贷款业务监管规则执行。

  8、未来风险有兜底,转租赁必须清洁、兜底方必须是融担公司或保司。根据《办法》第六十六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基于流动性管理和资产配置需要,可以与具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和受让业务,并依法通知承租人;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和受让业务时,应当确保租赁债权及租赁物所有权真实、完整、洁净转移,不得签订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差额补足条款或抽屉协议;第七十二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充分尊重承租人的公平交易权,对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担保、保险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如实向承租人披露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内容和实质。金融租赁公司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资产质量管控。

  9、金融租赁公司可以收取保证金,但不允许下款时扣除。根据《办法》第七十一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出于风险防范需要,可以依法收取承租人或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方的保证金,合理确定保证金比例,规范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放款时不得在融资总额中直接或变相扣除保证金。

  10、个人承租人年化综合成本等可能影响其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公示、双录。根据《办法》第七十三条显示,金融租赁公司以自然人作为承租人的,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承租人知情权等各项基本权利,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向承租人充分披露年化综合成本等可能影响其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 催收、滥用承租人信息等行为。金融租赁公司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承租人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经承租人确认后,对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等可回溯管理,完整客观记录关键信息提示、承租人确认和反馈等环节。

  11、释放更多宽松信号以支持实体经济,拨备覆盖率由不低于150%下调为不低于 100%。根据《办法》第七十五条显示,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租赁应收款损失准备与不良租赁应收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100%。

  业内人士向钛媒体APP表示,《办法》强化了业务分类监管,强化业务风险所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严格界定各类业务范围以及业务分级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完善业务经营规则。但他们认为,本次《办法》的发布无疑给金融租赁公司打开了一扇门,虽然看似很多条款要求规范审核、披露数据、严谨防范风险,但实际上给了金融租赁公司更大的业务灵活空间,特别是《办法》新增了杠杆率和财务杠杆倍数指标,但下调了拨备覆盖率,可见政策释放出了在确保损失准备能够有效覆盖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信号。他们还提出,未来汽车租赁和海外租赁业务可能迎来“春天”。

责任编辑:江钰涵

吕宜婷(记者 傅岳琳)09月22日,�

吕宜婷(记者 韩淑芬)09月22日,(原标题:扎心了!"否决权是给强国的,英国你让给印度吧")

每一起命案积案,都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可无论案发年代多么久远、无论逃犯藏得多深,南京警方都坚定“命案必破、积案必清”信念,耐心细致、锲而不舍,直至将凶犯捉拿归案。中山陵景区湖底沉尸案案发现场2023年,南京警方创造了一个纪录:一年之内,接连侦破本地命案积案7起,外地命案积案8起,抓获命案逃犯16名,命案积案攻坚成效位居全省第一。每一起命案积案的办案过程,都远超一部侦探小说。9月21日,南京警方详细披露了一起23年前发生的中山陵景区湖底沉尸案侦破始末。中山陵景区一湖中编织袋里装着女尸2001年9月22日上午,南京市民拨打110报警:在位于中山陵景区附近的一个湖中,浮出了一个编织袋,袋内疑似装有尸体。案情重大,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人员火速赶至现场。编织袋里装着女尸据当年参加侦办该案的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王海荣回忆,把编织袋打捞上来发现,尸体是有包裹物的,除了一个编织袋,编织袋里还有几十公斤的砖石块,而编织袋是用尼龙绳捆起来的。经现场勘验,编织袋里是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袋内还装着大大小小十多块砖石。除此之外,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表明被害人身份的物品。编织袋内装着大大小小十多块砖石死者是谁?又是什么人对她下此狠手?“这些砖石块和我们现场附近找到的城墙砖、水泥块是吻合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在现场周边就地取材,拿了这些石块装入蛇皮口袋里来沉尸,这种可能性极大。”王海荣说,编织袋就是一些常用的,像化肥袋,销售的面广量大,不具有一定的特征。南京警方初步推断,死者大约30岁,遇害已有一周左右。南京刑警随即会同玄武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发动全市警力广泛走访,以期尽快确认尸源。“当时的受害人尸体被打捞出来已经高度腐败,根本没办法辨认。”据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副所长俞卫东介绍,他们主要负责尸体现场勘验,以及现场物证的检验检查。在接下来的法医检验中,专案组又获知一个重要信息:尸体的胃内溶物里头检出了安眠药的成分。死者是溺水身亡,也就是说,死者服用了大量安眠药以后,被推入水里。“这叫生前入水,溺水而亡。”王海荣说,据此分析,这应该是一起关系人作案的命案。30岁左右的受害女子,昏睡中被装进编织袋,还特意压上十多块砖石,抛进湖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骇人听闻。由于线索极为有限,专案组的排查工作从案发地周边逐渐扩展至全国,虽然有不少失踪人员家属前来辨认。但尸体高度腐败,面目全非,死者的身份迟迟无法确认,导致侦办工作举步维艰。刑事新技术锁定死者生前重要关系人命案侦破,首要的是确定死者身份。在南京范围内,围绕很多报案走失人员,南京警方逐一甄别,但是都排除了。死者身份无法明确,侦办线索也就此中断。但是,南京警方并未放弃,围绕死者的生物检材、物证等,在妥善保管的基础上,多次组织警力分赴全国各地开展筛查比对,也没办法“比中”死者本人。专案组侦办线索因死者身份无法确认而中断王海荣说,20多年来,南京警方一直没有放弃这个案件,除了继续排查研判社会上的失踪人员,还不断尝试运用新的刑事技术对死者生物检材的个体特征进行再分析。经过一代又一代刑侦人的不断攻坚,持续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检验比对条件,终于,2023年9月22日,案情迎来了突破性转机。“我们比中一个人,应该是死者的亲属,跟死者具有血缘关系。”俞卫东说。从2001年9月22日案发,到2023年9月22日比中相关信息,似乎是冥冥之中,在整整22年后的同一天,南京警方成功发现被害人的身份线索。其实,通过生物检材的比对分析,南京警方找出了一系列的人,其中一个叫许某某的,跟死者符合母子关系。情报研判也确认,许某某的母亲许某,确实失踪,2001年之后,在社会上没有任何信息。南京警方通过生物检材的比对分析成功发现被害人的身份线索据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王磊介绍,2005年左右换发二代身份证,上面照片通常是彩色的,但许某的身份证照片是黑白的,她至少没办理过二代身份证,而且她的人员信息里什么都没有,非常可疑。这个许某,女性,非常有可能就是该案的尸源。经查,许某是南京人,丈夫早年因病去世,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生活。可20多年来在社会上没有留下任何信息痕迹,这种情况实在过于蹊跷。许某的母亲跟侦查民警反映过,2001年时,她女儿跟朋友一起出去旅游。老人提醒说天气有点凉了,要带点衣服出去。她说没事,几天就回来了。根据许某母亲的描述,那是女儿最后一次跟她通话,自称外出旅游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许某母亲曾报过案。根据她的回忆及档案记录,该案发生后,所属玄武分局找她核实,但是,她根据女儿没有穿耳洞的体貌特征,以及案发后还收到过女儿消息等情况,否认了被害人是她女儿。民警采集了许某母亲的生物信息进行比对,最终确认,湖中沉尸案的被害人,正是许某!杀人疑凶因其他命案已被判无期徒刑专案组民警王磊清晰地记得,确认女儿被害的信息后,许某母亲过来,手上拿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都是些零散的纸条、名片、借条等。多年来,这位母亲一直保存着与女儿相关的所有碎片信息,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得到女儿的消息。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否就隐匿其中呢?专案组随即对这些文字材料逐一进行甄别。死者身份信息确认据王海荣介绍,经过调查,许某失踪前的最后一个联系人,就是带她出去旅游的邓某某。而许某的闺蜜也向民警反映,失踪之前一次吃饭时,许某曾言,如果自己出事了,肯定是小邓干的!当时也没人在意,他们认为可能因为喝酒了,一时的气话或者开玩笑的。许某母亲说的邓某某以及她闺蜜口中的小邓是谁?是不是同一个人?与许某是什么关系?许某被害是否与小邓有关?南京警方的情报研判与外围调查同步开展,最终所有线索都指向同一个人。经过更加深入的情报信息分析,特别是围绕死者许某的关系人深度研判,专案组发现邓某某确实有重大作案嫌疑。这个邓某某,就是小邓!许某生前与他关系十分密切,他会不会就是杀害许某的真凶?随着对邓某某调查的深入,南京警方获知,邓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正在监狱服刑。原来,早在2006年10月,邓某某因财产继承问题,与继母发生争执,最后将继母杀害埋尸小山村。“因为跟继母发生矛盾,就在家里把继母杀害,然后移尸埋尸,相当于是案前有准备、有预谋的。”王海荣说,熟人作案、关系人作案,这一点是比较准确的。后面一起案件(杀害继母)是专门找了一个地方,挖了坑以后把她埋下去,毁尸灭迹,延缓发案时间,转移侦查视线等等。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还是很相似的。种种迹象表明,被害人许某生前与邓某某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邓某某在许某遇害4年后再次犯下命案,被判处无期徒刑。民警了解到,邓某某因服刑期间表现不错,积极寻求减刑,刑期只剩下几年了。真相大白!因情感纠葛迷晕将人沉尸湖底2023年9月29日下午,邓某某被押回南京公安机关再度开展审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被解回再审刚开始审讯,邓某某什么也不说,拒不认罪,包括怎么认识许某的,他都否认。“给我们的感觉,他还是比较冷静的,很镇定,面对微笑,拒不认罪。”王海荣说。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索皓认为,对于邓某某来讲,这个时候心理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服刑待这么多年,而且表现比较好,还有4年时间就要被放出来,马上看到希望了,具有侥幸和抗拒心理。这个心理压力怎么能突破?这是要考虑的一个具体问题。据了解,服刑期间,在司法部门管教下,邓某某积极表现陆续减刑,眼看着还有短短几年就要重获自由,此刻面对警方讯问,一直处于极度抵触的状态。“想一想,如果这个事情不交代,是不是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不是很充分?他总有这样的心理。”索皓说,所以在审讯过程中,我们也给他传递一种信息,那就是警方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你做了这样的坏事,赖不掉,应该认罪伏法。邓某某交代了杀害许某的全过程面对强大的心理攻势,邓某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最终交代了杀害许某的全过程——因为情感上的纠纷,双方矛盾加深,邓某失去理智,起了杀心。这天,邓某某买了些酒菜,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掺进酒里,骗许某喝下,然后趁许某昏睡,把她装在蛇皮口袋里,开车将其带到城墙附近一处湖边,最终将其沉入湖底。当年荒无人烟的案发现场,早已成了碧水蓝天、绿树成荫的游览热地。在民警带领下,邓某某指认了作案地点和经过:城墙,砖头、石头,湖边,浮萍,因为湖水很深,没有抛到湖中心……再次来到这里,回忆起当年血腥残忍的一幕幕,邓某某却镇定自若,仿佛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无论是故作镇静,还是真的已经麻木不仁,邓某某都必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来源:南京警方、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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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田:农门贵女》

每一起命案积案,都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可无论案发年代多么久远、无论逃犯藏得多深,南京警方都坚定“命案必破、积案必清”信念,耐心细致、锲而不舍,直至将凶犯捉拿归案。中山陵景区湖底沉尸案案发现场2023年,南京警方创造了一个纪录:一年之内,接连侦破本地命案积案7起,外地命案积案8起,抓获命案逃犯16名,命案积案攻坚成效位居全省第一。每一起命案积案的办案过程,都远超一部侦探小说。9月21日,南京警方详细披露了一起23年前发生的中山陵景区湖底沉尸案侦破始末。中山陵景区一湖中编织袋里装着女尸2001年9月22日上午,南京市民拨打110报警:在位于中山陵景区附近的一个湖中,浮出了一个编织袋,袋内疑似装有尸体。案情重大,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人员火速赶至现场。编织袋里装着女尸据当年参加侦办该案的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王海荣回忆,把编织袋打捞上来发现,尸体是有包裹物的,除了一个编织袋,编织袋里还有几十公斤的砖石块,而编织袋是用尼龙绳捆起来的。经现场勘验,编织袋里是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袋内还装着大大小小十多块砖石。除此之外,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表明被害人身份的物品。编织袋内装着大大小小十多块砖石死者是谁?又是什么人对她下此狠手?“这些砖石块和我们现场附近找到的城墙砖、水泥块是吻合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在现场周边就地取材,拿了这些石块装入蛇皮口袋里来沉尸,这种可能性极大。”王海荣说,编织袋就是一些常用的,像化肥袋,销售的面广量大,不具有一定的特征。南京警方初步推断,死者大约30岁,遇害已有一周左右。南京刑警随即会同玄武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发动全市警力广泛走访,以期尽快确认尸源。“当时的受害人尸体被打捞出来已经高度腐败,根本没办法辨认。”据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副所长俞卫东介绍,他们主要负责尸体现场勘验,以及现场物证的检验检查。在接下来的法医检验中,专案组又获知一个重要信息:尸体的胃内溶物里头检出了安眠药的成分。死者是溺水身亡,也就是说,死者服用了大量安眠药以后,被推入水里。“这叫生前入水,溺水而亡。”王海荣说,据此分析,这应该是一起关系人作案的命案。30岁左右的受害女子,昏睡中被装进编织袋,还特意压上十多块砖石,抛进湖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骇人听闻。由于线索极为有限,专案组的排查工作从案发地周边逐渐扩展至全国,虽然有不少失踪人员家属前来辨认。但尸体高度腐败,面目全非,死者的身份迟迟无法确认,导致侦办工作举步维艰。刑事新技术锁定死者生前重要关系人命案侦破,首要的是确定死者身份。在南京范围内,围绕很多报案走失人员,南京警方逐一甄别,但是都排除了。死者身份无法明确,侦办线索也就此中断。但是,南京警方并未放弃,围绕死者的生物检材、物证等,在妥善保管的基础上,多次组织警力分赴全国各地开展筛查比对,也没办法“比中”死者本人。专案组侦办线索因死者身份无法确认而中断王海荣说,20多年来,南京警方一直没有放弃这个案件,除了继续排查研判社会上的失踪人员,还不断尝试运用新的刑事技术对死者生物检材的个体特征进行再分析。经过一代又一代刑侦人的不断攻坚,持续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检验比对条件,终于,2023年9月22日,案情迎来了突破性转机。“我们比中一个人,应该是死者的亲属,跟死者具有血缘关系。”俞卫东说。从2001年9月22日案发,到2023年9月22日比中相关信息,似乎是冥冥之中,在整整22年后的同一天,南京警方成功发现被害人的身份线索。其实,通过生物检材的比对分析,南京警方找出了一系列的人,其中一个叫许某某的,跟死者符合母子关系。情报研判也确认,许某某的母亲许某,确实失踪,2001年之后,在社会上没有任何信息。南京警方通过生物检材的比对分析成功发现被害人的身份线索据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王磊介绍,2005年左右换发二代身份证,上面照片通常是彩色的,但许某的身份证照片是黑白的,她至少没办理过二代身份证,而且她的人员信息里什么都没有,非常可疑。这个许某,女性,非常有可能就是该案的尸源。经查,许某是南京人,丈夫早年因病去世,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生活。可20多年来在社会上没有留下任何信息痕迹,这种情况实在过于蹊跷。许某的母亲跟侦查民警反映过,2001年时,她女儿跟朋友一起出去旅游。老人提醒说天气有点凉了,要带点衣服出去。她说没事,几天就回来了。根据许某母亲的描述,那是女儿最后一次跟她通话,自称外出旅游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许某母亲曾报过案。根据她的回忆及档案记录,该案发生后,所属玄武分局找她核实,但是,她根据女儿没有穿耳洞的体貌特征,以及案发后还收到过女儿消息等情况,否认了被害人是她女儿。民警采集了许某母亲的生物信息进行比对,最终确认,湖中沉尸案的被害人,正是许某!杀人疑凶因其他命案已被判无期徒刑专案组民警王磊清晰地记得,确认女儿被害的信息后,许某母亲过来,手上拿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都是些零散的纸条、名片、借条等。多年来,这位母亲一直保存着与女儿相关的所有碎片信息,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得到女儿的消息。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否就隐匿其中呢?专案组随即对这些文字材料逐一进行甄别。死者身份信息确认据王海荣介绍,经过调查,许某失踪前的最后一个联系人,就是带她出去旅游的邓某某。而许某的闺蜜也向民警反映,失踪之前一次吃饭时,许某曾言,如果自己出事了,肯定是小邓干的!当时也没人在意,他们认为可能因为喝酒了,一时的气话或者开玩笑的。许某母亲说的邓某某以及她闺蜜口中的小邓是谁?是不是同一个人?与许某是什么关系?许某被害是否与小邓有关?南京警方的情报研判与外围调查同步开展,最终所有线索都指向同一个人。经过更加深入的情报信息分析,特别是围绕死者许某的关系人深度研判,专案组发现邓某某确实有重大作案嫌疑。这个邓某某,就是小邓!许某生前与他关系十分密切,他会不会就是杀害许某的真凶?随着对邓某某调查的深入,南京警方获知,邓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正在监狱服刑。原来,早在2006年10月,邓某某因财产继承问题,与继母发生争执,最后将继母杀害埋尸小山村。“因为跟继母发生矛盾,就在家里把继母杀害,然后移尸埋尸,相当于是案前有准备、有预谋的。”王海荣说,熟人作案、关系人作案,这一点是比较准确的。后面一起案件(杀害继母)是专门找了一个地方,挖了坑以后把她埋下去,毁尸灭迹,延缓发案时间,转移侦查视线等等。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还是很相似的。种种迹象表明,被害人许某生前与邓某某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邓某某在许某遇害4年后再次犯下命案,被判处无期徒刑。民警了解到,邓某某因服刑期间表现不错,积极寻求减刑,刑期只剩下几年了。真相大白!因情感纠葛迷晕将人沉尸湖底2023年9月29日下午,邓某某被押回南京公安机关再度开展审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被解回再审刚开始审讯,邓某某什么也不说,拒不认罪,包括怎么认识许某的,他都否认。“给我们的感觉,他还是比较冷静的,很镇定,面对微笑,拒不认罪。”王海荣说。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索皓认为,对于邓某某来讲,这个时候心理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服刑待这么多年,而且表现比较好,还有4年时间就要被放出来,马上看到希望了,具有侥幸和抗拒心理。这个心理压力怎么能突破?这是要考虑的一个具体问题。据了解,服刑期间,在司法部门管教下,邓某某积极表现陆续减刑,眼看着还有短短几年就要重获自由,此刻面对警方讯问,一直处于极度抵触的状态。“想一想,如果这个事情不交代,是不是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不是很充分?他总有这样的心理。”索皓说,所以在审讯过程中,我们也给他传递一种信息,那就是警方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你做了这样的坏事,赖不掉,应该认罪伏法。邓某某交代了杀害许某的全过程面对强大的心理攻势,邓某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最终交代了杀害许某的全过程——因为情感上的纠纷,双方矛盾加深,邓某失去理智,起了杀心。这天,邓某某买了些酒菜,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掺进酒里,骗许某喝下,然后趁许某昏睡,把她装在蛇皮口袋里,开车将其带到城墙附近一处湖边,最终将其沉入湖底。当年荒无人烟的案发现场,早已成了碧水蓝天、绿树成荫的游览热地。在民警带领下,邓某某指认了作案地点和经过:城墙,砖头、石头,湖边,浮萍,因为湖水很深,没有抛到湖中心……再次来到这里,回忆起当年血腥残忍的一幕幕,邓某某却镇定自若,仿佛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无论是故作镇静,还是真的已经麻木不仁,邓某某都必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来源:南京警方、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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