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
久久乐国产「元気を出そうとしているんだけれど」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AZyKTS-Bb8ziBcGBQSTSBFB-中国法院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
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 张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5日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教师利用监考工作便利组织在全国高考中作弊,受到惩治。
此次发布的“陈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中,被告人陈某身为学校老师、监考人员,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并在全国高考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陈某有自首情节,法院最终以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据知,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该法自2015年11月1日施行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国法院审结相关案件共4007件,判处罪犯11146人。
最高法同时强调,对具有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等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监考老师、教培人员等组织作弊,组织多名考生跨省作弊,多次组织作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等情节 的,特别是对组织考试作弊的始作俑者、考前窃题的“内鬼”、多次组织作弊的累犯惯犯等坚决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