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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逼逼视频|我々はどちらかというとろくに話もせずcただ黙々とすき焼をつつきcビールを飲みcそしてごはんを食べた。かもめが匂いをかぎつけてやってきたので肉をわけてやった。腹いっぱいになるととc僕らは二人で縁側の柱にもたれc月を眺めた。

2024-09-21 07: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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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蒋牧云 何莎莎 上海 北京报道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近期发布《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持牌机构以及外包服务商提出细化的要求,比如,外包机构广告不得使用“一机多商户”“刷单”等文字,持牌机构应每年对有关外包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独立安全评估等。

  作为伴随移动支付崛起的全新而重要的业态,收单外包一类“无牌”机构近年来逐步被纳入监管视野。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进一步强调了持牌机构的主体责任,并且在对持牌机构、外包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中做了多处细化。而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则向记者指出,《办法》中提出将设置外包机构的评价机制,该机制可能将取代此前的评级机制。一系列背景下,多家持牌收单机构也向记者透露,正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引入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对外包机构的管理。

  遏制灰色业务

  收单外包业务,涵盖了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多种业务类型。其中,聚合支付是行业的主要业态。目前,收单外包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生态。

  近年来,随着收单业务监管收紧,收单外包机构也正在经历行业出清。

  记者注意到,2024年8月以来,已有多家持牌收单机构被要求自查改进、暂停新增商户。根据2024年5月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完整、准确登记合作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外包服务关系,并取得备案证明。

  协会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已成功完成备案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数量达30022家,其中包括聚合支付机构645家;取消备案的收单外包机构数量为334家,另有15家机构显示为拟取消备案的状态。

  有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收单业务的“停新”一部分原因就是来自监管加强,合规风险不断增加的综合影响。为何收单外包会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收单业务一直以来都存在类似信用卡套现的“灰色地带”。由于机构、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多方参与者确实实现了多方受益,多年来依赖这一灰色业务生存的机构也缺乏转型动力。

  灰色业务持续,也对行业发展带来不小的风险。

  此前协会也曾指出,由于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外包机构数量众多、资质良莠不齐,部分机构的管理没有跟上,外包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收单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准入审核不严、未在协会登记全量合作外包机构信息;个别支付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未备案比例较高、低等级外包机构占比过高;部分外包机构涉嫌推荐虚假商户或违法违规商户,部分外包机构涉嫌为商户提供结算账户设置和修改服务甚至提现服务;部分外包机构存在信息安全防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的情况,违反了法规政策和自律管理要求,妨碍了外包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影响了外包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因此,协会指出:需要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规范外包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外包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支付受理市场秩序,优化支付服务水平。

  细化多处要求

  某支付机构合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较前期相关文件,本次《办法》确立了 “先备案、后展业”基本要求。如果本条要求能严格执行到位,预计参与收单外包市场的机构数量和质量将持续得到优化。

  资深支付人士孟凡富则向记者表示,此次《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持牌机构的主体责任,并细化了具体要求。

  比如,机构需在合作明确外包服务的范围以及合作地域。又比如,在禁止支付机构外包的服务范围中,增加了受理终端采购。在尽职调查的范围中,增加了与持牌机构之间关联关系等。外包机构自身管理方面,则细化了机构自身的资质条件,以及人员的管理要求等。比如外包服务资质中,新增了符合资质的个体工商户(仅能从事人力资源外包)。

  孟凡富认为,依据对政策的理解,外包机构的评价机制可能将取代此前的评级机制,评价结果将更为简洁明了。

  2020年8月,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风险信息共享和动态评级机制。而此次最新《办法》中则提出,协会将依规建立外包机构信息共享及服务评价机制。

  具体而言,持牌机构根据协会组织制定的收单外包服务评价管理规范,按期完成对有关外包机构的评价工作,协会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自律管理,并定期发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持牌机构不得与其开展外包服务合作。已开展合作的,应在评价结果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序终止合作。

  即使是已经备案的外包机构,若发生从事支付外包服务,但未与合作持牌机构签订协议、虚假宣传、拒不配合行业自律检查和调查、违规改装受理终端等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协会依规对其降低评价、取消备案、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依规采取警告、约谈高级管理人员、强制性培训教育、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惩戒措施。

  除此之外,《办法》中也再次强调了外包服务的规范,比如,外包机构应当围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真实、合理的广告宣传,准确披露持牌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广告内容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T+0”“D+0”“即时到账”“刷单”“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禁止网上销售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在一系列背景下,当前机构端对外包的管理机制还有哪些优化调整空间?

  前述支付机构合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头部外包服务机构和SAAS服务商的确普遍存在业务转包、分包的情况,对于该类情形难以做到彻底杜绝或一刀切,但是为了避免潜在风险,可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有效预防:譬如严格审核把控合作机构资质,确保引入机构的规范性;可在外包合作的协议条款中,明确如果出现相关违规或风险情形,其需要承担的违规及损失赔偿责任等。

  记者注意到,拉卡拉在前述的发文中就提到,公司在收到预警后立即展开自查,确认未涉及“POSP”严重违规作业行为,商户名称修改次数占活跃商户的比例极低。然而,当某些商户在拓客端、商户App发起名称修改时,拉卡拉在审核流程方面确实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接下来,公司将全力开展以商户入网及信息变更规范性为重点的自查改进活动,引入更为先进的AI技术,强化作业管控。

  此外,拉卡拉副总裁吴琦在近期的公开演讲中也强调,将进一步督促外包机构完成备案,未能落实的解除合作;明确禁止外包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核心业务;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日常监测机制,对有关外包机构开展定期安全评估跟踪,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项培训。

责任编辑:李桐

苏金梅(记者 孙寿康)09月21日,9月19日,昔日百亿市值园林上市公司*ST美尚(300495,股价0.13元,市值8765.6万元)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2024年9月20日被摘牌。值得注意的是,*ST美尚从上市前3年就开始财务造假,一直持续到2020年半年报,时间长达8年半。而在结束造假后,其业绩一落千丈,近4年净亏20多亿元。实控人王迎燕因此被罚151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此外,王迎燕还因联合私募机构操纵自家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罚款500万元。据悉,其一共动用了上百个账户,操纵时间长达2年,交易额超过800亿元,然而最终却巨亏2亿多元。*ST美尚“面值退市”,今日摘牌公告称,公司已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ST美尚发布公告截图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而根据其9月13日收到的深交所《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是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最终退市。4年亏了20多亿元从上市前开始连续造假超8年官网显示,*ST美尚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深圳,2015年在深交所上市。*ST美尚设有21家子公司,全国员工达800余人。*ST美尚的主营业务涵盖生态修复、生态景观、生态旅游三大方向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农产品开发等领域,是国内少数拥有风景园林设计和施工“双甲”资质的企业,曾操刀过尚贤河湿地工程、太湖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等多个示范项目。*ST美尚的主营业务值得注意的是,*ST美尚此前曾因连续八年半进行财务造假造成恶劣影响。上市初期,*ST美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股价翻倍上涨,市值一度高达百亿元,被不少投资者视为“大牛股”。然而,自2016年*ST美尚股价达到最高点24.92元/股后,公司股价一路走低。截至9月19日,美尚生态报收0.13元/股,相较于历史高点,跌幅已近99.5%,总市值仅余8765.6万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ST美尚还有约2.1万户股东。ST美尚股价一路走低从表面的财务数据来看,*ST美尚在上市后曾多年保持盈利状态,直到2020年,*ST美尚当年的净亏损约为9456万元,此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中。2023年年报显示,*ST美尚在当年的营收约为8750万元,净亏损约为5.45亿元。从2020年到2023年,*ST美尚在四年的时间中的净亏损总额约23.72亿元。*ST美尚从2020年到2023年净亏损总额约23.72亿元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事实上,四年的亏损只是*ST美尚浮于水面上的冰山一角,证监会的调查揭开了*ST美尚的真实面目。深交所4月26日下发的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揭开了*ST美尚及背后实控人多年财务造假、隐瞒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等内幕。*ST美尚2012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均存在虚增净利润情况,各报告期分别虚增净利润1171.27万元(虚增净利润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6.56%,下同)、1652.33万元(16.31%)、767.15万元(7.12%)、6672.74万元(60.52%)、6401.11万元(30.64%)、7835.24万元(27.58%)、1.48亿元(38.34%)、5843.56万元(27.20%)、533.70万元(13.85%)。这也意味着:从*ST美尚上市前三年到上市后(2016-2020)的财务报告,*ST美尚一直在造假。上市当年,2015年*ST美尚虚增净利润6672.74万,有高达60.52%的净利润是靠财务造假而来。尝到甜头后,*ST美尚的财务造假并未遏制。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ST美尚虚增净利润合计达3.54亿元。上述虚增利润情况,导致*ST美尚招股说明书(2015年《招股说明书》报告期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6月)、定期报告、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此外,*ST美尚还涉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事项。女老板身家曾达50亿元因操纵股价、造假等多次被处罚*ST美尚实控人为王迎燕。公开资料显示,王迎燕,女,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织专业,复旦大学EMBA学位。2016年,其以50亿身家首次登上《胡润百富榜》,成为知名女富豪。*ST美尚实控人王迎燕于2016年首次登上《胡润百富榜》2024年1月16日,*ST美尚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王迎燕因为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500万元。证监会查明,在长达2年的时间里,*ST美尚的股价被王迎燕和季云所操纵。根据证监会的披露,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王迎燕、私募机构上海永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季云(35岁)实际控制“吴某”等113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美尚生态”(即*ST美尚),对“美尚生态”进行操纵。操纵股价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31.4亿股,买入399.84亿元;卖出31.38亿股,卖出397.98亿元,累计交易额近800亿元。然而,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账户组竟然还亏损2.38亿元。证监会表示,前述违法事实,有开户材料、银行流水、持仓信息表、询问笔录、聊天记录、交易记录、MAC地址等证据证明。证监会对王迎燕、季云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迎燕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季云处以300万元罚款。而在上述提到的财务造假案中,王迎燕作为美尚生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指使美尚生态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诈发行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被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终身市场禁入。此前有市场传闻称,王迎燕已经“跑路”移民新加坡,今年5月,*ST美尚公告称,关注到部分媒体发布及转载有关公司的不实报道。公司就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予以澄清说明。*ST美尚表示,公司实控人王迎燕女士仍在中国境内,其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ST美尚发布澄清公告(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编辑|||段炼 杜恒峰校对|陈柯名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上市公司公告、每经网、公开资料等

苏金梅(记者 杜家瑜)09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河南叶县,当地政府为修建高速公路征地,在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的条件下对一家果园进行了强拆。19日,果园负责人贾先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同政府定的赔偿金额依据,因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当地政府则回应称,对此事会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贾先生的梨园大学毕业种果树十年被强拆贾先生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贾先生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底,当地媒体整版报道了贾先生的果园。曾经的新闻报道2021年,贾先生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境内,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22年开始,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不过,双方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该赔300万元还是18万元?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下称“平政〔2017〕33号”)。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不过,由于贾先生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图源:文件截图)除平顶山市外,河南省林业局在2020年11月9日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该《通知》明确废止此前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并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的补偿有新规定。按照河南省林业局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贾先生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评估,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个数字,与当地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10多倍。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补偿方式(图源:河南省林业局官网)果园围墙大开已无法封闭2024年4月2日,双方尚未达成协议之时,当地政府组织多人对果园部分进行了强拆。9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电话未能接通。叶县一官方人士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当地政府会就此事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此前,任店镇相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施工进行拆除工作,并表示法律上的问题其没办法解释。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9月,贾先生正组织人力对果园里剩余的果实进行采摘,高速公路施工也在进行中。贾先生说,强拆之后果园围墙大开,目前已经无法对果园进行封闭。(除特别标注外,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延伸阅读: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重点项目也得依法办事大学生创业果园遭强拆?据中国交通广播报道,大学毕业后,贾柯回到家乡河南平顶山市叶县任店镇,并承包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苦心经营多年以后,他遭遇了意外的挫折:当地修建高速公路需要占用大约7亩果园。双方始终未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最终,县政府领导带领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果园实施了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被强拆 视频截图作为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贾柯的志向和行动力本该得到呵护。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他的果园先后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可谓创业小有成效。然而,因为高速公路占地以及随之而来的强拆,不仅让他陷入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也打击了他的创业热情。就当地整体利益而言,修建高速公路的重点项目固然是造福于民的好事。然而,再重要的公共工程,在涉及拆迁征地等公民个体权益时,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哪怕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法律赋予政府强制征收土地的权力,政府动用这一权力也必须慎之又慎,充分考虑征地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从报道来看,贾柯与当地政府的主要矛盾在于补偿标准。因为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当地政府认为只能按零星果木进行补偿,贾柯则认为果园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导致拆迁未能达成一致。无论征地任务有多么迫切,当地政府都有义务进行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但是,从贾柯的描述看,无论是在拆迁前,还是拆迁后,沟通似乎并不顺畅。在果园拆迁当日,有关工作人员“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更何况,当地政府所依据的补偿标准恐怕并不成立。在维权过程中,贾柯得到河南省司法厅明确答复,当地政府补偿所依据的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已经作废了。对此,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回应称,“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正如法律人士所言,如果地方政府依据的政策文件已经失效,显然不能适用。上位法与下位法规定不一致时,应该以上位法为准。查询一些地方的政策,在实践中,常常按照有利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适用补偿水平相对较高的标准。作为创业大学生,贾柯相信法律和规则,然而,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地方政府部门执法不能稀里糊涂,尤其是对于牵涉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拿出经得起检验的过硬依据,在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让人信服。如今,果园拆迁的事实既已发生,当地政府更应做好善后,履行好法律规定的补偿义务。对于果园的补偿标准,如果当地政府依旧拿捏不定,不妨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严格根据规定执行,按照有利于经营者的原则执行补偿,并做好更加充分的解释说明。依法进行征地拆迁,积极履行补偿义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不少大学生响应乡村振兴号召,奔赴广阔田野开启丰富多彩的创业。对于有志于扎根乡村的年轻人,呵护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他们在遇到问题与纠纷时有法可依、有理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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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女配在线打脸》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河北90后女子王芸(化名)在举报青岛某国企前高管刘某涉及违法犯罪后,收到对方的200万元“补偿款”。之后,她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警方查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十年。该案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双方之间对于200万元到底是民事赠与还是敲诈勒索,在庭审过程中成为争议焦点。被举报的青岛某国企前高管刘某(受访者提供)9月19日,王芸的母亲纪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初刘某支付的200万元,属于给她女儿的经济补偿,“刘某曾给我们安排工作,还答应和我女儿结婚,但事后又反悔,说可以给我们补偿。”在这起案件背后,还涉及一起国企前高管与女下属之间的婚外恋纠葛。而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他已经不上班,处于在家养病状态,在他看来,对方(王芸及其家属)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至于自己与王芸的关系到底如何,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已经查明并作出判决,目前他正在继续寻找证据并申请执行。前国企高管与女员工发生关系后被举报:女子索要200万元赔偿并解决家属工作王芸与刘某的相识,要追溯到2017年。当时,刘某是青岛某国企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国外项目招聘资料员时,员工王某推荐其妹妹王芸来做此工作。该案一审判决书载明,2017年9月,王芸回到青岛项目上看望其母亲时,与刘某在公寓发生性关系。刘某称,第二天,王芸就让其与现任妻子离婚,没有得到同意,双方从2017年至2019年间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并因为离婚问题出现过多次冲突和争吵。到了2019年2月,王芸及其家属与刘某协商处理此事,并到了刘某单位,要求刘某支付给王芸看病的费用。刘某称,在协商过程中,王芸曾提出过五点要求,“一是必须离婚,二是赔偿2000万元,三是给王芸和哥哥安排工作,给王芸嫂子购买北京的社保,四是负责王芸看病的费用,五是扇现任妻子100个耳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刘某说,这些要求自己做不到,双方不欢而散。而这之后,王芸的家属连续三次到刘某的办公室要求答复,并拦住刘某的车辆不让其外出,刘某的朋友和王芸家属爆发肢体冲突,双方纠纷在派出所协商解决。三个月之后,刘某说,王芸开始分别向哈尔滨铁路局、青岛地铁集团、青岛市建设管理处等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刘某所在的公司存在挂靠、监理资料造假、员工使用假身份证等情况,相关部门开始进行核实,导致刘某负责的某监理项目受到影响。为了处理这些事,刘某主动约王芸协商,希望对方不要举报。刘某称,期间王芸提出赔偿600万元,否则就将他们一家送进监狱,刘某回答“做不到”。之后,王芸又多次向刘某的公司和相关部门举报,2024年7月14日,刘某先是给王芸转去了50万元,7月16日,王芸和哥哥王某又找到刘某协商。商谈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刘某赔偿200万元,分三次支付,并解决王芸、王某及其妻子的国企工作问题。刘某分三次给王芸转去50万元、58万元、42万元之后,王芸的“举报”并未停止。两个月后,王芸又开始继续举报,刘某准备材料选择到派出所报案处理。一审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女子家属:200万元是对方打来的“补偿款”刘某和王芸及其家属,经历过三次谈判。第一次谈判是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一个茶馆,王芸和哥哥王某提出要2000万元赔偿,刘某没有同意。第二次是在河北省某大酒店王芸和王某提出要600万元赔偿,双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第三次是在刘某的公司,王芸和王某提出要200万元赔偿和三份国企工作。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多个证人证言表明,王芸及其家属在谈判过程中曾提出,如果刘某不给钱,就会到刘某的单位和上级部门继续举报,将刘某送进监狱。双方谈判的中间人曾劝告,让王芸家属“要价不要太高,合理赔偿就行”,但在刘某分几次给王芸转去共计200万元后,王芸仍然继续在举报和投诉刘某。记者注意到,2019年12月,在刘某报案过后,王芸和哥哥王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警方查获。2020年1月22日被逮捕。2022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芸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王芸、王某退赔被害人刘某人民币二百万元。检察院起诉书部分内容截图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2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王芸伙同王某,以举报被害人刘某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被害人刘礼人民币200万元。而关于这200万元到底是“敲诈勒索”还是民事赠予,王芸的母亲纪女士在2024年9月18日告诉记者,她觉得这是刘某给的“经济补偿”。她说,“当初刘某主动找到我和我儿子,求我们劝王芸接受他的经济补偿,后来给完补偿半年后又告我们敲诈。”被举报者回应:因此事已在家休养 正在寻找证据申请执行2024年9月19日,对于该案的相关情况,记者也联系到刘某。他告诉记者,这件事情目前的情况是法院已经判决了,但是被告人却并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他正在寻找证据继续追缴这200万元。“我现在没有工作,是在养病状态,因为这件事,他们多次到我们单位投诉和举报,就是说我如果不给钱,就把我单位整完。”刘某称,对于和王芸的关系,可以到法院和公安局进行核查,但是现在他需要继续寻找证据,申请强制执行,追缴之前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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