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自由的老鼠”伤人谁之责?

来源: 北青网
2024-05-14 19:07:39

  文/赵斌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省启东市一位叶先生反映,他在KTV包房唱歌时,被窜入房间的老鼠咬伤。叶先生与值班经理交涉时,对方称:“老鼠是自由的,你不攻击它,它不会咬你”。“自由的老鼠”相关话题也因网友讨论热烈,上了热搜。

  对于受伤细节和追责问题,叶先生和商家各执一词。事实到底如何?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报道中的KTV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比例等问题,还要看具体的情节 与证据。

  例如,此前曾有报道称,一消费者在宠物店内不顾店方多次劝阻和制止,私自打开笼子去抓宠物,结果被咬伤。这种情况下,该宠物店主没有被认定需要承担责任。

  张明表示,从媒体目前报道的情节来看,叶先生是在经营场所即KTV正常消费期间,被闯入房间的老鼠咬伤,并没有任何“越矩”行为的描述。

  至于该KTV老板说叶先生被咬伤是因为徒手去抓老鼠,张明说,正常人面对突然出现的老鼠,往往会做出排除妨害的本能反应,叶先生在紧急情况下,本能地用手去阻止老鼠并无不妥。

  伤人鼠“权属”需认定?

  涉事KTV老板称,他们请外包公司在KTV消杀、灭鼠当天,叶先生被咬伤,老鼠究竟是不是他们店里的还不好说。

  张明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如果KTV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应当举证证明,不能证明的,推定过错成立,认定其构成侵权责任。消杀公司是接受KTV的委托进行消杀活动,这并不能免除KTV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面对“疯狂的老鼠”该咋办?

  张明表示,遇到类似情况,在及时就医和保障伤者安全情况下,伤者还应妥善保留就医发票、现场音频、视频、图片等证据。如果双方无法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伤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如何赔偿,KTV一方表示,可以赔偿叶先生医药费,也可以用免单等方式赔偿。叶先生则认为,老鼠咬伤后患病风险提高,且有些疾病还有潜伏期。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在原有重症监护室力量的基础上,来自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各科室的100位年龄在45岁以下的医生组成重症医疗突击队,充实到医院新增设的重症区域,投入ICU专业培训和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

  总书记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

<strong>  ——专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理事、广东省政府文史馆馆员、广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丘树宏</strong>

  对于私家车开上高铁站台的安全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接还是送,私家车都需要在高铁进站前、旅客进站前抵达站台相应的停车位,接到或送走旅客后,需要等到其他旅客离开站台后私家车才能驶离,“而且进站后,私家车需要停放到专用车位,这个车位一般在高铁站的一端,不会和其他旅客的行走路线冲突”。此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提供指引服务的并不是车站工作人员,而是提供服务的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存在占用其他旅客服务资源的问题。

  赵彬说,简易存放点主要适用于单位或小区内部,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临时存放方式,也是快递被盗的高发区,建议将此类设置在有物业或保安看管的地方,配备监控设备等,做到存取有序。对于其他社会人员偷盗快递的,快递接收人发现快递短缺或丢失时,应及时报警,警方应当加大对此类偷窃行为的查处力度,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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