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上海实施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森泽佳奈户外电动玩具电影* 值得注意的是,在主动投案人员中,也有极少数人企图借主动投案、认罪悔过之名,行对抗审查调查之实。从相关通报案例看,有的“投而不供”,投案后不交代问题,只为故作姿态、转移视线;有的“供小掩大”,交代问题时避重就轻,企图交代一部分轻微问题蒙混过关;还有的“先供后翻”,交代问题后又进行翻供,借以混淆视听。5aKxvoX-qXuAcYzMoqMj0T34EJOFK-6月1日起上海实施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中新网上海6月1日电 (记者 殷立勤)6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从生产、销售、上路、使用等多个环节入手,直指电动自行车安全诸般要害。
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禁止性规定,明确监管主体和法律后果,为执法落实提供制度性保障。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以下区域停放或充电, 包括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除外)等。
针对不同场所的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了对应的管理主体和处罚依据。
此外,新修改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大对从事非法改装经营性活动的处罚力度,“对从事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原来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改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