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二手平台成为无理由退货“避风港”

来源: 极目新闻
2024-05-30 15:32:17

  万周

  与购买全新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如果对商品不满意,消费者能否“七日无理由退货”?近日,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二手商品退货纠纷,最终法院判决,由于卖家在此次交易中“以营利为目的”,所以该二手商品适用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5月29日《中国消费者报》)

  首先需要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的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只是针对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者。现实中,不少人在二手平台售卖商品,大多是为了处置旧货。消费者即使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也不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除非卖货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本案中,被告从第三方批量购买宠物用品,然后再加价出售给原告,实际上是打着售卖二手商品的幌子营利,已超出一般二手平台用户转让、处置闲置物品的合理范围,其出售案涉产品的行为明显具有营利性质。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符合法律规范。

  法律赋予消费者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反悔权的目的,旨在减少消费者的购物风险,增强消费者的购物信心,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些商家为规避无理由退货的刚性约束,将商品转至二手平台出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二手交易市场的秩序,涉嫌多重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和个人在售卖二手商品中,保 证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为规避无理由退货法律责任,一些商家和少数人把本不属于二手交易范畴的商品列入其中,本质上是在误导消费者,已构成民事侵权。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对合规经营的同行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已涉嫌不正当竞争。这种做法容易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危害不

  一些商家和少数人故意把本不属于二手的商品转至二手平台销售,企图将二手平台变成无理由退货的“避风港”,也折射了监管没有完全到位的治理短板。对此,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首先,电商平台和二手平台要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频繁在两个平台之间转移商品的账号进行监控和限制,必要时,应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和个人作出终身不得入驻平台的“一次性死亡”惩罚,从源头上扎紧二手平台商品上架的“栅栏”。

  其次,监管部门应加大惩治力度,对违规商家和个人既要依法追究其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也要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视角,对其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使之面对全链条法律责任追究的沉重代价,主动知敬畏、存戒惧、守法律。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天津1月12日电 (记者 王君妍)“目前,全国有很多沿海城市已开始布局蓝碳经济发展,从科研攻关、机制探索、价值实现等方面着手,努力搭建海洋碳汇发展的基础架构。”正在召开的天津两会上,民进天津市委会提交提案,建议天津打造以蓝碳为核心、海洋生态与资源开发相协调的蓝碳经济发展体系。

  (羊城晚报记者 陈辉 薛仁政)

  在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促进下,我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连续八年超过2000万辆。陈士华表示,乘用车市场正呈现“传统燃油车高端化、新能源车全面化”的发展特征。

  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文认为,一张车票,承载着浓浓的乡愁,寄托着对父母亲朋深深的思念。各地区各部门有序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春运服务工作,保障旅客平安出行、顺利返乡,必定能让每一份思乡之情得以妥帖安放,守护好万家团圆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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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认为,12月猪肉价格环比下跌幅度较大,引发各方关注,但当月受天气及物流等因素影响,蔬菜价格环比大幅上涨,同比降幅显著收窄,充分对冲了猪肉价格下跌带来的影响,并小幅推高12月CPI同比涨幅。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不大。与此同时,受消费需求修复偏缓影响,12月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更能反映整体物价水平的核心CPI同比处于0.7%的低位,显示当前整体物价形势稳定,促消费的政策空间较大。2022年CPI累计上涨2.0%,处于温和水平,与欧美高通胀形成鲜明对比。预计2023年国内高通胀风险依然不大,这将为宏观政策灵活调整提供较大空间。

李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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