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镖客城中村探店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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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一家从事国际展览业务的私企老板木某某“玩弄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导致家庭妻离子散”。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我妻子去年10月份入职木某某公司后,开始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甚至提出离婚。目前我们已经离婚。”龙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女员工,此人名为谢某,其表示,曾在木某某公司任职两年多时间,因受“木某某诱导”与其发生关系,最后与老公离婚,还被公司开除,抑郁成疾。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木某某。木某某表示,他正在国外,并没有和龙某某妻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龙某某和妻子离婚是他自己的原因,和谢某也同样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木某某还称,龙某某是造谣诽谤,曾去派出所报过警,但警方没有立案,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起诉。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报警的派出所,但暂未收到警方回复。发帖者:妻子入职后与老板有染导致家庭破裂9月12日发布的网帖提到,“某展览公司老板木某某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该网帖称,木某某套路已婚女员工有一套流程。包括“借工作小事关照已婚女下属”“借工作应酬喝酒加班”“出差等让已婚女下属晚归(不归)制造加深家庭矛盾”“借工作便利酒店开房与女下属发生关系”等。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他和妻子结婚15年,育有一儿一女,因为家庭条件还可以,妻子此前一直是全职太太。“孩子渐渐大了之后,她提出想出去工作,我觉得她想要和社会多接触挺好的,不会和社会脱节,挺支持她的。”龙某某说,去年10月份,妻子入职木某某的公司,没过多久便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他和妻子的关系也逐渐恶化,“甚至我们还动了手,她就说我家暴她,还报了警。”龙某某说,曾经有一次,妻子给他打电话说在外吃饭要回来很晚。他开车出去不久就在附近的十字路口遇到妻子的车,“她当时表情比较尴尬,车后座还有一个男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木某某。”龙某某表示,他还查到,“妻子和木某某曾在出差时开过一个房间。”龙某某说,他今年4月中旬给木某某公司的员工群发了一个短信,内容比网帖要更详细一些。内容包括“妻子的行为与公司的非正常工作,已导致家庭破裂并无法挽回”“媳妇抛弃了家庭与两个年幼的孩子,请公司给个说法”等。短信发出后,有木某某公司的女员工和自己联系,称也有相应经历。公司前女员工:曾和老板发生关系,后被其开除“目前,我已经和妻子离婚,但是我要向木某某讨个说法,我认为是他破坏了我的婚姻。帖子中我所举报的他的套路,和我联系的女员工也遭遇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有文字、视频、照片、录音、微信记录、DNA鉴定报告等多份材料证实。”龙某某表示。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与龙某某取得联系的一名女员工谢某。谢某表示,她曾在木某某的公司工作了两年左右。刚开始的时候,面对木某某的关心和表扬,觉得自己得到肯定,是有价值的,挺开心的,后来,木某某会给自己发一些比较暧昧的短信。“因为那会儿老是晚上要和木某某出去吃饭,有时候还要唱歌,和老公关系也闹得很僵,经常吵架,对比起来就觉得木某某很好。后来有一天晚上木某某应酬完开车一个多小时来找我,我和他见面之后就发生了关系,此后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谢某还提到,这期间木某某曾提出,说要开分公司让自己去当负责人,但是并没实现。差不多在公司待了两年左右的时候,她受到木某某的冷落。“经常拉黑或者删除我,还在公开场合批评我,直到后来把我开除。”谢某说,因为这段关系,她和老公离了婚,被公司开除,回到老家后抑郁很长时间,还生了一场大病。涉事老板回应:绝无此事,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木某某。木某某表示:“我正在国外出差,龙某某所说都不属实,我和他妻子之间没有关系,绝没有这些事。”木某某说,公司要接待客户有应酬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是展览公司,要在各地办展会,出差也都是正常的。“至于我们住一间酒店那次,是酒店当时把登记搞错了,实际上我们是一人住一间房,当时还有客户也住了一间,酒店都证明过了。”木某某说,龙某某离婚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他曾经家暴过妻子。“他是污蔑我,还曾给我们公司员工群发过短信,还去我们公司贴过传单,说的也是这些内容,但都是子虚乌有的。”木某某说,当时因龙某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诽谤自己与公司,他们还去派出所报警,不过警方没有立案。对于谢某的说法,木某某同样予以否认。“根本就没这样的事。”木某某表示,目前正在收集证据,要起诉龙某某。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到网帖中提到的木某某公司管理层张某。张某表示,正在国外出差。他们是正规做生意的公司,不可能会去做举报的那些事情。“员工都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怎么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他给员工群发短信,去公司贴传单,我们一直保持沉默,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理亏。目前我们正在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龙某某。”针对木某某所提报警一事,龙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报警之后,他也去了派出所。“去的是康城派出所,并把我遭遇的情况和警察说了,同时给警察看了DNA鉴定报告,后来警方没立案。”为了解当时的报警情况,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三河市公安局康城派出所,但截至发稿时,红星新闻记者未收到回复。(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延伸阅读南都此前报道,湖南长沙一女干部李某萍被曝出与一男子的不雅聊天记录,之后该女干部被免职。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原是女方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同日,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二人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据媒体报道,涉事女干部李某萍此前担任长沙雨花区商务局局长,2023年4月27日被免去局长职务,后为雨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今年2月1日,雨花区委宣传部账号发布通报称,网传雨花区公职人员李某某相关问题,雨花区委高度重视,已对其予以免职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与女方原是亲戚关系,是女方的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之后女方与他人再婚,期间二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男方表示,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对其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男方提供的截图显示,网络上有言论称其为“渣男”“没正当职业”“吸毒人员”,还有言论称此事为男方“敲诈勒索”。男方向南都记者表示,“5月份的时候我报过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还没造成严重后果。”8月23日,南都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女方,但未能打通电话。南都记者向雨花区纪检部门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称无可奉告。此后,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大皖新闻消息,湖南长沙雨花区发生的一起女干部李某某不雅聊天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事件中的男方当事人杨先生联系大皖新闻记者,详细披露了举报的背后原因。“社会上不清楚我的举报原由,导致我遭到很多人的误解。”杨先生无奈表示,这段时间他焦头烂额,生活状态颇受影响。他坦言,自己在这段关系中也有过错,并“愿意接受应有的批评和指责”,但同时也迫切希望澄清围绕他的一些谣言和诽谤。据杨先生介绍,李某某是他的前舅妈,两人因李某某与前夫(即杨先生的舅舅)离婚后,通过杨先生保持联系,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李某某能够了解并接触其子小坤(杨先生的表弟)。杨先生和李某某微信聊天截图 受访人提供谈及举报的初衷,杨先生说,“去年春节期间,我和李某某的一次通话被她现在的丈夫听到,随后她竟反咬一口,称是我敲诈勒索逼迫她。”杨先生表示,原本打算息事宁人,但面对持续不断的谣言和诽谤,他感到非常憋屈,最终决定举报。“她(李某某)早在去年被第二任丈夫发现出轨后,就编造谎言,说是我设局敲诈她,胁迫她保持这种关系。”针对杨先生的说法,8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李某某进行求证,但拨打其手机时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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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汉晖大使接受《新闻世界》书面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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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朱女士反映,因家中出现债务问题,今年年初她想把母亲名下一套位于浙江温州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闲置了24年的房子出售。去看房子时,一对超过70岁的夫妻在里面居住,房里还贴着他们孙子幼儿园时期的奖状,而他们的孙子也已经20多岁。她随后得知,两名老人占住这房子已有20多年。朱女士称,跟对方沟通了近半年,两名老人依然不愿意搬离。当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正在处理此事。【1】产权方:占住方曾欠债不还,法院过户房屋抵债朱女士告诉九派新闻,这套房子一百多平方米,两间两层结构。1997年,两名老人的大儿子黄某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3万元,后无力偿还,朱女士的母亲将其起诉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图为法院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朱女士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黄某因还债需要,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3万元,要求朱女士母亲将丈夫的一套房屋典当,典当款作被告借款,约定月初还款赎屋。后原告典当3万元借给被告,次月初,被告没有还款,原告催债时,被告于1997年12月23日向原告出示借条。典当届期后,被告仍没还款。1998年6月26日,被告立卖契书,将位于瑞安市场桥镇的房屋卖给原告,又注明二个月内偿还原告之款,月息2.5%,房屋收回。并向原告提供产权证。原告才把典当屋赎回,支付典当行利息5788.80元。原告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罚黄某(老人儿子)偿还本金三万元,外加利息五千余元。后由于黄某无力偿还,法院决定将其名下,也就是上述位于浙江温州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的房子抵押拍卖,但迟迟无法卖出,最后法院在2000年,将房子过户至朱女士母亲名下,用于抵债。朱女士母亲名下的房子 图/受访者提供【2】占住方:不搬,现在房子价值50万朱女士称,在被占住的房屋马路对面,老人一家还有两套房子,一间是空着的自建房,另一套其大儿子用于出租。两名老人称,他们不愿意搬走,觉得自建房蚊子太多,住着不太舒服,而他们儿子空着的房子又太吵,就现在这套住得舒服点。老人的大儿子曾表示,要朱女士给他们一些时间,让其凑钱把房子赎回。多次协商后,黄某一方又想要每月付房租,直到把房子买回。朱女士表示,可以不要对方占用居住的费用,要求尽快把房子腾空,他们好将房子出售。事情发生后,朱女士曾在当地报警。九派新闻联系到两名老人的大儿子黄先生,其称,他们一直跟朱女士的母亲是好朋友,当时欠其三万元后,本意是想将房子过户作为抵押,并非卖给对方,“我就欠她三万元,但是现在房子价值50万”。他表示,父母都超70岁,想让他们多活几年,不接受让其搬出去住。针对此事,当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正在处理此事,领导正讨论如何进行协商。文章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黄家樑延伸阅读女子拍得2套法拍房 物业拒不办入住:你拿的房产证没用“我通过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法拍,取得了当地紫裕兰亭小区三套房产的所有权,办了房产证。然而,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说没有开发商的通知,物业不能开通水电气。”陕西咸阳市的郭女士向媒体投诉说,为此她找到区法院和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问题难以解决。业主:法拍了房子,办了房产证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遇阻郭女士介绍,2023年9月她在网上看到,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当地紫裕兰亭小区的多套房产进行法拍,当时本就打算给自己和父母购置房屋的她便参与了这场法拍,最终以每平方米单价低于市场价1000元左右的价格拍得了3套房产。图为郭女士3套房产的成交确认书郭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这3套房产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司法标的物处置单位为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之后法院那边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并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郭女士说,“3套房子都是毛坯房,没人霸占,是法院直接从开发商手里查封后抵押拍卖。”2024年4月,天气转暖后,郭女士准备着手两套房子的入住装修。“我去物业准备交装修押金、开通水电气、办理收房手续,却被告知他们需要接到开发商的通知,没通知办不成收房。”这让郭女士很是郁闷。物业: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接不到通知无法办理9月6日,记者陪同郭女士一同前往紫裕兰亭,见到了相关物业财务工作人员。据物业人员解释,该小区虽然是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和其他单位存在经济纠纷,最终被秦都区法院冻结了部分仍未交易的房产,并进行司法拍卖。但当初开发这栋楼盘系分公司出资,总公司并未参与。“没接到分公司的通知,我们这边确实没法给郭女士办理收房。”物业人员说。随后,郭女士称该物业财务人员也系开发商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对方并未否认。当着记者的面,该物业财务人员拨打了开发商分公司负责人电话,对方未接听。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仍无人接听。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多条失信记录(图为爱企查页面截图)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目前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涉及被执行总金额2亿元,限制消费令多达82条。据该物业财务人员介绍,该小区约1000户,其中100套房产处于未交易被法院冻结状态,并对郭女士说,“你拿的房产证没用,我这面只认开发商(分公司)的通知,开发商让我办,我就给你办。你从法院那买的房子,那你就找法院去(解决)。”执行局:物业公司非执行主体拒绝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可起诉无奈之下,郭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处理此事的法官。“按照规定,法院协助你腾房,办理房产证,把钥匙交给你,我们的职责就结束了。”该法官说,“现在是物业公司不给你通水电气,执行局受理的执行案件主体是开发商,不是物业公司。”据该法官解释,法院也约谈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设法协调,配合通过法拍取得房产的业主办理收房手续,但由于物业公司非执行主体,法院执行局无权采取强制措施。他建议道,法院已经协助郭女士办理了房产证,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她,物业应该配合业主收房。目前物业不配合属于侵权,建议郭女士对物业的侵权行为另行起诉。有了判决书,执行局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郭女士持有的房产证郭女士拿到了房产证,理所当然就属于业主,物业不给业主通水电气,相关职能部门作何回应?郭女士说,此前她找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说没办法。记者联系咸阳市秦都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称,郭女士的事情他们知晓,但也确实没有好办法解决。“郭女士投诉到我们这后,今年7月份我们给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他们3日内配合业主办理收房相关手续。但对方拒不整改,我们还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仍拒绝整改。”相关负责人称,“我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行业内部管理,计划将该公司拉进物业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物业公司,会影响评级招投标等。”律师:物业若仍不执行判决恐触犯《刑法》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房主办理了过户、领取了房屋钥匙,本可以顺利入住,但是因目前物业不给开通水电气,导致难以入住尴尬境地。执行局解释称,执行局只负责交钥匙、腾空房,并不保障物业开通水电气,这一解释并非无道理。物业不开通水电气,是物业与现房主之间新产生的纠纷,物业这一举动属于明目张胆的违法侵权行为;执行局只能协调物业开通水电气,对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赵良善表示,如果执行局对物业协调无果,此问题也并非无解。针对物业不给现房主开通水电气的违法行为,现房主完全可以将物业告上法庭,诉请物业停止侵权、履行开通水电气之义务。判决生效后,如物业不执行判决义务,现房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物业及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罚款、司法拘留等。如若情节严重,物业的实际控制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13条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届时,法院执行局可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赵良善提醒,买房人购买法拍房时要谨慎,尽量多方了解法拍房的实情,不妨实地查看,多向左邻右舍了解法拍房的遗留问题,探究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问题,进而排查隐患,消除后顾之忧,免得踩坑追悔莫及。文章来源:大风新闻

“他在杀害我妹妹前,曾搜索过冰柜藏尸案的新闻,在杀害我妹妹后,在网上买了冰柜、浴帘等,试图将我妹妹的尸体放进冰柜。上海杀妻欲藏尸冰柜案凶手被执行死刑,图为凶手据此前上海市民小丽(化名)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22年3月2日早晨,她的妹妹小婷(化名)在家中被结婚7年的丈夫高某残忍杀害。高某因炒股欠下100余万高利贷,无力偿还,杀妻后,高某一边网购冰柜,一边以小婷的名义给家人发消息,并转走、套取小婷账户内的钱。更讽刺的是,用来藏尸的售价700元的冰柜,还是用小婷的花呗账户支付的。9月12日,小丽向潇湘晨报记者发来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我已经将裁定书,拿到妹妹的墓前,给妹妹看了。”小丽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据了解,高某已经被执行死刑。而他至死都没有向她们表达过道歉或者忏悔。最高法核准上海杀妻欲藏尸冰柜案凶手死刑,图为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经复核确认,2015年1月,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小婷(殁年33岁)登记结婚。2016年,高某因炒股亏损,私自变卖名下房产偿还债务,此后向多家网贷机构及亲友借款炒股,共计负债人民币100余万元。小婷曾向亲友借款十余万元为高某偿还债务,双方多次因债务问题产生争执。2022年3月1日晚,高某在租房内再次因债务问题与小婷争吵,产生杀害小婷泄愤之念。次日8时许,双方继续争吵,高某遂从厨房拿一把水果刀,至卫生间连续捅刺小婷,致小婷因左颈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高某网购冰柜,欲藏匿小婷尸体未果。3月3日,高某自杀未果后报警,谎称其和小婷自杀。民警至现场后初步确认小婷系他杀,即将高某当场控制。图为凶手网购的冰柜最高法认为,被告人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高某因负债及妻子抱怨即蓄谋杀人泄愤,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高某虽打电话报警,但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依法不构成自首。图为检方起诉书“我妹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一共将近40刀。”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小丽透露,妹妹小婷与高某是经朋友介绍相识,高某在作案前表现得非常正常,两人没有争吵过的样子。2022年2月27日夫妻二人还一起去逛街,2月28日,高某还特地来岳母家接妻子回家。小丽告诉记者,高某婚后沉迷炒。“他一个月工资7000多元,案发后我们看到,他的借贷记录就有70多行,每天都要还几千甚至几万元,他根本承担不起,而在他杀人当天,他刚好有一笔债务需要偿还。”小丽称,一审庭审现场,高某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妹妹在被杀害的过程中一共说了两句话,“你要想一想你的父母”、“我们十多年的感情,就换来这么一个结果么”,但并未唤醒高某的良知,也并没有阻止高某继续动手。“律师后来告诉我一个细节,妹妹被刺中动脉,躺在地上,还有力气,手还能缓缓抬起来时,他担心杀人一事被人发现,已经开始用水龙头冲洗血迹、清理现场了。他极其残忍。”小丽说道。(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德国干了一件傻事)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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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1 10: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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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潮起时》

    中秋节临近,市场上各种月饼已悄然登场。琳琅满目的口味、各式包装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然而,一种售价仅为1元的月饼最近在网购平台上爆火,引发广泛关注。不少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纷纷讨论这种低价月饼的口感和质量。9月13日,有网友发帖称,“公司给每人发了一个月饼,这么小一个,不会是1元/个的月饼吧?”该帖子引发热议。1元的月饼究竟有什么不同?它们与普通月饼的区别有哪些?9月14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进行了调查。销售火:价格低,口味“还行”在某电商网站上,上游新闻记者输入“月饼”关键词,按销量排序,排在前面的是多款1元月饼(一个起批发,1个50g),销量均显示10万+。1元月饼一年销售10万+(网络截图)沈阳市民曾先生(化名)最近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30个月饼,每个售价1.2元。9月14日,他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也是看到网上的热度,想着尝试一下,买来平时自己吃。味道其实还可以,虽然有点偏甜,但对于这个价位来说,算是物有所值。每个月饼50克左右,个头不大,包装很简洁。虽然它不能和一些品牌月饼比,但作为小零食完全没问题。”在第三方社交平台,记者以网友身份联系上一位发帖博主李女士(化名)。她表示,自己所在公司中秋福利发放了1元月饼,“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公司抠门,但尝过后发现,虽然月饼小,但味道不太差。毕竟这是公司的心意吧。”有秘诀:低成本,主打性价比上游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江苏某食品厂销售人员张先生。张先生表示:“1元月饼的销量确实很好,特别是在电商平台上,这种月饼成了销量爆款。因为临近节日,现在买的人不多了,我们的货也基本上都出掉了。很多都是公司大批量采购,作为员工福利发放。单价1.2元/个,不含运费。800个以上批发价是1元/个,免运费。”1元月饼在网店卖火了(网络截图)当被问及低价月饼的制造成本时,张先生解释:“1元月饼并不意味着质量差。我们通过简化包装、采用基础原材料以及用生产线生产来降低成本,制作工艺也相对简单,节省了成本。”上游新闻记者从张先生出示的月饼清单截图看到,1元月饼的重量在40克到50克之间。不少月饼款式标注为“流心”“桃山皮”。张先生强调:“我们很注重食品安全,虽然价格低廉,但每个生产环节都有严格的卫生标准,这点消费者可以放心。”专家说:迎合消费观念及口味偏好有专家认为,1元月饼的走俏,反映了供销双方的多样化需求。近年来,随着中秋节的消费观念及节约意识逐渐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简单、实惠、美观的节日产品。针对网购1元月饼的火爆现象,杭州电商圈资深人士戴先生分析:“从对方展示的销售清单看,不少月饼款式标注是‘流心’‘桃山皮’,这类月饼在近几年非常流行,特别是在年轻群体中,芝麻、草莓、豆沙等味道又迎合了不同年轻消费者的口味偏好。”他告诉记者,这类低价月饼在制作工艺上,一般采用了更为高效的机械化生产方式,进一步压缩了成本。食品科学博士、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教师陈嘉提醒消费者,恰逢中秋节,市民需要注意适量食用月饼,尤其是含糖量较高的月饼,“按照目前我国居民的饮食习惯,口味都比较重,容易摄入过量,因此适当减油、减盐、减糖,控制住嘴,对身心健康都是有好处的。”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延伸阅读中秋月饼卖不动:500元以上月饼退出市场、厂家提前收工随着中秋佳节的临近,往年热闹非凡的月饼市场却意外地遭遇了一股“寒流”。从商场到社区超市、酒店再到线上销售平台,今年的月饼季显得格外冷清。消费者购买热情减退,厂商和销售商纷纷感叹市场寒意逼人,传统的月饼销售旺季似乎提前进入了“冷静期”。这一变化不仅反映了消费者购物行为的理性回归,也预示着月饼市场正面临一场深刻的变革与调整。图为商场门口的哈根达斯和星巴克的月饼提货地,看上去有些冷清各渠道遇冷相比于往年热闹的月饼季,今年无论是消费者、厂商、酒店、零售商都感到今年的月饼季有点凉,特别是不少消费者感到,今年中秋月饼消费整体的氛围并不浓厚。临近中秋前夕,第一财经记者在北京北四环一家商场门口看到,这里是哈根达斯和星巴克的月饼提货地之一,但今年格外冷清,几乎看不出中秋节的氛围。往年中秋节哈根达斯都会早早搭起月饼兑换的棚子,商场门口也总是游荡着多个收月饼券的“黄牛”,但今年不但没有搭棚子,连三三两两的“黄牛”也不见了踪影。在部分永辉超市中,第一财经记者看到,超市和往年一样还是展出了3个月饼堆头,各种口味、无糖、低糖月饼,五花八门,但中午时分月饼堆头却少有人问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近期除了北京稻香村等品牌月饼还有少量批量销售外,大多数月饼品牌都是“零打碎敲”地卖上一两盒,生意不如往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家卜蜂莲花超市,月饼销售也同样冷清。2023年中秋时节,这家超市曾产出了1个较大的月饼堆头,款式和数量都较丰富。而今年,距离中秋节还有5天,原本应该仍处于月饼销售高峰,但超市的食品区“C位”并没有月饼的身影。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架子上看见了月饼产品,且仅有3款杏花楼月饼产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不敢进太多月饼,怕卖不完导致囤货。节后估计还得降价清货。今年我们更多的堆头是茶叶、坚果、营养品等,中秋节买这些送礼的消费者也不少。”第一财经记者在实地走访以及与商家交流后了解到,今年月饼的销售比往年困难,不少超市卖场的月饼类商品(散装)与礼盒销售都比往年下滑。为了促销,不少商家都在加大打折力度,希望提前清仓。“我们今年提前一个多月开始大促销,目的就是加速清仓。其实月饼的成本并不高,礼盒的市场价格一般会远高于成本,所以即便大促销依然会有利润,当然利润肯定会减少。但利润减少总比滞销好,所以我们提前大促销,就是为了加速周转和清仓,早点卖完对于生产厂商和零售商来说也是保住了基本盘。”一位在零售领域从业10多年的资深采购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面临相同尴尬的还有酒店。“我们每个人是有月饼销售指标的,但明显可以感觉到今年月饼销售困难,以前几千盒月饼还是比较有信心销售出去的,但今年就有点难。我们的策略就是降价,希望尽快完成销售。”一位酒店销售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有酒店业内消息称,为了尽快完成月饼销售指标,除了降价,甚至有酒店工作人员在给客人办理客房升级等业务时“搭售”月饼,但对客人称是套餐或者“月饼福利”,实则将月饼的费用打包在客房销售一起,以此加速月饼销售。今年8月15日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曾发布预测,今年由于中秋销售周期短,因此市场竞争更加集中、激烈,且由于今年消费理性回归,预计今年中秋节月饼产量在30万吨,销售额200亿元,与去年持平或略有下降。而且今年的月饼市场平价和高端礼盒并重,主流价格集中在70元到220元之间,平价礼盒多在60元以下,特别是部分酒店、知名品牌推出了更小规格的月饼包装,价格也在百元左右。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也称,经过调查,今年500元以上天价月饼礼盒已基本退出常规市场,月饼过度包装的问题也得到遏制。有“黄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一方面各大商场门口都加 大了对“黄牛”的打击,不愿意到门口冒险;另一方面今年月饼生意并不理想,也缺乏倒腾的兴趣。据上述“黄牛”透露,今年月饼券只收星巴克的,但价值258元的月饼券“黄牛”也只肯出到118元。还有“黄牛”对记者表示,今年月饼券没有往年值钱,去年二手价格可以卖到180元左右的品牌月饼券,今年只值125元左右。图为超市里售卖月饼的展台需求不足从记者走访的情况看,尽管今年月饼礼盒更接地气,但整体消费依然偏弱,而变化的主要原因还是需求的不足。“今年卖掉月饼和月饼券最多只有原计划的50%。”山东泰安一家星级酒店的业务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每年酒店都要推出中秋礼盒、月饼等产品,今年暑期做中秋销售计划的时候,酒店就已经考虑到月饼遇冷的可能性,但没想到销售情况如此不理想,而导致销售下降的主要原因,还是今年企业团购、福利、走访的需求比往年要少。部分酒店业者表示,酒店的月饼礼盒大多是自制的,今年也根据销售情况而减少了一定量的生产,或者转制成点心类产品来吸引消费者。销售不佳主要还是因为今年整体购买减少,比如企业大客户对月饼礼盒的订购量明显减少。在北京经营月饼多年的批发商王勇也有同样的感受,他表示今年月饼的团购订单比往年减少了3到4成,往年旺季一天最多能卖20万到30万元的月饼,今年能卖个5万到6万元就算不错。广东省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陈元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今年月饼工厂的启动时间比往年晚了很多,至少晚了10天。“往年提前一个月工厂就启动生产线,今年提前20天才启动。”今年不仅月饼生产线开工时间晚,收工时间还提早了。陈元所在的公司的月饼生产线在中秋节前一周前就停止了生产,而往年基本上要到中秋前3~4天才会停工。往年需要20多天才能完成订单,今年十几天就能完成。“因为客户需要的月饼数量减少了,所以备货时间不需要那么长了。我们公司今年月饼的销量至少降低了20%,价格也大约下降了20%,即使这样,销量也没有很大起色。”陈元说。在陈元看来,今年消费不佳的不仅是月饼,其他品类的食品亦然。因此,陈元想到的破局办法是,多开发日常类食品,而非仅限于节日赠礼。“所以我们公司现在正在生产健康化刚需产品。比如鸡胸肉、牛排等低脂低卡食物。”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今年消费者的需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消费者购买更加理性,今年月饼礼盒主流价格带下探至150元左右,另一方面,消费者也更加注重健康,都对月饼销售带来的新影响。图为香港美心月饼(资料图)多元化能否成为月饼新出路月饼近年来逐渐脱离了单纯食品的身份,礼尚往来的社交品的意义越来越大,往年企业客户也是月饼订购的大户,但随着近年来消费理性化、健康化的趋势越发明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用礼品卡、中秋礼盒等替代传统的月饼产品。京东糕点品类负责人王雨菲在此前行业论坛上表示,由于新式月饼较多使用了油酥皮和口感偏甜等特点,这与目前健康、低糖的趋势有所偏离,但创新口味的月饼和健康化的产品依然会受市场欢迎,2023年低糖、无糖月饼的销售就呈现双位数增长。今年的消费者的调查也显示,月饼的口味排在关注榜第一位,而食品安全和原料是否健康已经排到了第二位,零糖、药食同源、高营养成分等健康化卖点更受消费者关注。盒马相关人士表示,今年月饼饼皮的制作选择了多种不同的健康原料。现烤系列的净素月饼用植物油替代猪油起酥,不含动物油脂的同时实现饼皮的酥脆;盒马自营“星光溢彩”礼盒月饼在饼皮制作时加入全麦粉作为原料,食用更加健康。此外,盒马推出五芳斋定制款“月满中秋”清甜糯月饼礼盒,饼皮由糯米和籼米制成,配料干净。在朱丹蓬看来,从2022年起,中国食品产业的发展方向向体重管理、颜值管理、营养管理、大健康管理等方面倾斜。因此包括月饼在内的食品产业,将需要向低油低糖低脂的趋势上发展。此外,各种新奇特、网红类的产品会越来越多,迎合新生代消费者的喜好和口味,这将是一个主流的发展方向。此外,文创月饼或也将成为月饼发展的新出路,相比于单纯的“热量炸弹”,文创月饼的核心在于提供给消费者更为丰富的情绪价值。除了健康化消费趋势外,今年还有不少消费者喜欢体验式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月饼成品之外,平台上还可以买到自制月饼的各类原料与工具,家里有着自己动手制作月饼这一传统的用户可一站式购齐材料。线上平台的商品多样性,让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的消费群体都可以买到喜欢的口味的中秋食材,也可以亲手制作喜爱口味的月饼。通过对月饼这一中秋代表性食物的改良与创新,也让传统节日的氛围更加多元化和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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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尔本,算到爱》

    李纯发长文讲述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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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撼天战帝》

    “他在杀害我妹妹前,曾搜索过冰柜藏尸案的新闻,在杀害我妹妹后,在网上买了冰柜、浴帘等,试图将我妹妹的尸体放进冰柜。上海杀妻欲藏尸冰柜案凶手被执行死刑,图为凶手据此前上海市民小丽(化名)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22年3月2日早晨,她的妹妹小婷(化名)在家中被结婚7年的丈夫高某残忍杀害。高某因炒股欠下100余万高利贷,无力偿还,杀妻后,高某一边网购冰柜,一边以小婷的名义给家人发消息,并转走、套取小婷账户内的钱。更讽刺的是,用来藏尸的售价700元的冰柜,还是用小婷的花呗账户支付的。9月12日,小丽向潇湘晨报记者发来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我已经将裁定书,拿到妹妹的墓前,给妹妹看了。”小丽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据了解,高某已经被执行死刑。而他至死都没有向她们表达过道歉或者忏悔。最高法核准上海杀妻欲藏尸冰柜案凶手死刑,图为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经复核确认,2015年1月,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小婷(殁年33岁)登记结婚。2016年,高某因炒股亏损,私自变卖名下房产偿还债务,此后向多家网贷机构及亲友借款炒股,共计负债人民币100余万元。小婷曾向亲友借款十余万元为高某偿还债务,双方多次因债务问题产生争执。2022年3月1日晚,高某在租房内再次因债务问题与小婷争吵,产生杀害小婷泄愤之念。次日8时许,双方继续争吵,高某遂从厨房拿一把水果刀,至卫生间连续捅刺小婷,致小婷因左颈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高某网购冰柜,欲藏匿小婷尸体未果。3月3日,高某自杀未果后报警,谎称其和小婷自杀。民警至现场后初步确认小婷系他杀,即将高某当场控制。图为凶手网购的冰柜最高法认为,被告人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高某因负债及妻子抱怨即蓄谋杀人泄愤,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高某虽打电话报警,但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依法不构成自首。图为检方起诉书“我妹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一共将近40刀。”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小丽透露,妹妹小婷与高某是经朋友介绍相识,高某在作案前表现得非常正常,两人没有争吵过的样子。2022年2月27日夫妻二人还一起去逛街,2月28日,高某还特地来岳母家接妻子回家。小丽告诉记者,高某婚后沉迷炒。“他一个月工资7000多元,案发后我们看到,他的借贷记录就有70多行,每天都要还几千甚至几万元,他根本承担不起,而在他杀人当天,他刚好有一笔债务需要偿还。”小丽称,一审庭审现场,高某回忆起了当时的场景,妹妹在被杀害的过程中一共说了两句话,“你要想一想你的父母”、“我们十多年的感情,就换来这么一个结果么”,但并未唤醒高某的良知,也并没有阻止高某继续动手。“律师后来告诉我一个细节,妹妹被刺中动脉,躺在地上,还有力气,手还能缓缓抬起来时,他担心杀人一事被人发现,已经开始用水龙头冲洗血迹、清理现场了。他极其残忍。”小丽说道。(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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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王国》

    近日,重庆一女子离婚后净身出户,独自一人带着孩子,出去上班只能把一岁多儿子锁在家里一事引起广泛关注。该女子发布视频时配文称,“儿子饿了就捡地上薯片吃,困了就躺地上睡觉,眼睛哭肿还要自己坚强。”视频内容显示,该女子孩子枕着枕头躺在地上,旁边放着一瓶很像AD钙奶的饮品。9月13日,一位账号名为“屹立不倒的屹”发文称她是孩子妈妈,并解释了她净身出户以及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的原因,“一切都是生活所迫,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9月14日,重庆高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妇联正在积极推进解决此事,目前仍在协调中。14日,武汉市第一医院儿科主治医师杨翠告诉九派新闻,一岁七个月的孩子大多能独立行走,活动范围较自由,孩子若不在大人视线内,风险比较大。“将孩子放在地板上容易使孩子腹部受凉,从而导致消化不良。”另外,孩子若用接触地面的手吃东西,容易使地板上的细菌病原体通过手进入嘴巴。独自躺在地上的小孩 图/社交媒体截图【1】当事人:最初曾带着孩子摆摊,导致他中暑、受伤13日,一位账号名为“屹立不倒的屹”发文称她是孩子妈妈,并解释了讨论度较高的两个问题。针对“净身出户”一事,她解释因与丈夫是和平离婚,没有法院判决以及争吵,离婚是家庭原因。“因为是裸婚,也没有需要分割的财产,孩子爸爸也有自己在乎的人,所以我选择独自抚养小孩并不需要他支付抚养费。”孩子妈妈发文解释为何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 图/社交媒体截图谈及为何把孩子独自放在家中,孩子妈妈解释,她之前出去摆摊时都会把孩子带在身边,但因为重庆夏天的室外温度较高,孩子还中过暑。另外,孩子曾在摊位上乱跑蹭到单车后受伤。出于这些原因,她决定购买监控设备,白天给孩子喂好饭后,尝试让孩子一个人在家。“我把家里危险的地方都规避了,想着他在家还能吹空调,不用那么遭罪。”她补充,网传的视频是她把孩子独自放在家中第一天所拍摄,看着监控画面的她当时十分心碎,便将这一段生活日常发布在网上,“一切都是生活所迫,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同日,重庆高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妇联已和孩子妈妈取得联系,并为其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在养老院的工作岗位,可以带着小孩上班,另一个是求助托育机构,可以在白天帮忙看顾小孩,但她都拒绝了。“她想找从下午五六点工作到晚上十一点左右的托育机构,但市面上的托育机构没有能开到这么晚的。”该工作人员补充,当地妇联一直在跟进此事,目前正在联系小孩父亲所在地以及母亲户籍地的妇联,尽其所能地帮助。14日,重庆高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妇联正在积极推进解决此事,目前仍在协调中。【2】医生:孩子躺在地上易受凉、存在分离焦虑9月14日,杨翠向九派新闻表示,3岁以内的孩子需要家长陪同照护,尽量不要把孩子独自一人留在家。“若家长实在没时间,建议将孩子放置于较小的空间中,同时将桌椅用防撞条包裹好,抽屉、衣柜用锁关好,插座孔、电器用保护性装置封好,以避免孩子受伤。”此事件中一岁七个月的孩子大多能独立行走,活动范围较自由,孩子若不在大人视线内,风险比较大。谈及孩子躺在地板上身体贴着地面的情况,杨翠指出,将孩子放在地板上容易使孩子腹部受凉,从而导致消化不良。另外,孩子若用接触地面的手吃东西,容易使地板上的细菌病原体通过手进入嘴巴。另外,杨翠指出,孩子在下午五六点到晚上十一点的时间段很难进入深度睡眠,一般只能睡一两个小时,睡醒后第一反应会恐慌,会想找妈妈。“一岁多的小孩开始对自己的情绪有反应,存在一定的分离焦虑,睡醒后找不到妈妈容易哭闹,哭闹超过半小时容易感冒受凉,长期哭闹对孩子心脏也不太好。”杨翠指出一岁多的小孩开始对自己的情绪有反应,存在一定的分离焦虑,图为哭泣的孩子(资料图/图文无关)“电子屏幕,比如说电视、电脑、手机,2岁以内的孩子尽量少玩,2到5岁的孩子可以接触电子屏幕,但最好每天不要超过1小时。”她建议,一岁多的孩子视力发育并不完善,看电视频繁有近视、散光的风险。至于喂养问题,杨翠向九派新闻表示,孩子现在可以用吸管喝牛奶,但在无家长看顾的情况下,孩子可能会不小心将管子放入鼻子里,吸管的塑料纸也有可能被孩子吸入鼻子内,有误吸风险。“3岁以内的孩子要少吃膨化食品和饮料,若长期吃高盐、高糖的食品,孩子肾脏功能的代谢负担较大,也容易产生挑食等问题。”杨翠补充,孩子每日食盐量的标准为0.5克到1克,偶尔吃薯片可以,但建议尽量吃一些添加剂成分较少的零食。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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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世为妖》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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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拣择》

    9月12-14日,以“共筑和平、共享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一届北京香山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共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官方代表团的1800多名嘉宾参会。13日,在关于欧洲安全走向的分组会议上,清华大学俄罗斯研究院副院长吴大辉谈到俄乌冲突时认为,一个国家、一个组织的安全绝对不能建立在别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中国和其他“南方国家”一样不希望冲突,目前面临核战争风险,但还有机会“踩住刹车”。图为清华大学俄罗斯研究院副院长吴大辉吴大辉在发言中举了位于俄乌边境的俄罗斯库尔斯克州古耶沃村的例子。村民在冲突前会把农产品带到乌克兰苏梅州出售,再从苏梅州购买日常消费品,村里几乎家家都与乌克兰有亲缘关系。但冲突让这种亲缘关系戛然而止,这对当地人是非常残酷的,他们都希望冲突早日结束。吴大辉认为,一个国家、一个组织的安全绝对不能建立在别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乌克兰的安全不能建立在俄罗斯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同样俄罗斯的安全也不能建立在乌克兰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安全是主观上没有恐惧,客观上没有威胁,但是欧洲所有的国家都恐惧,都觉得有威胁。谈到俄乌冲突前景时,吴大辉提到,虽然他认为和平遥遥无期,但中国和很多“南方国家”一样,不希望发生冲突。“中国人就是希望和平,不希望看到别人动刀打仗。”吴大辉表示,中国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十二条立场,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很多“南方国家”都不希望这场冲突继续下去。吴大辉提到,2022年1月中、法、俄、英、美五国发表《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申明“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吴大辉认为,核战争打不得,核武器使不得。目前的局势接近核战争爆发,但还有机会“踩刹车”。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实习记者 刘亚洲 北京报道编辑张寻 责编 魏孔明延伸阅读牛弹琴:印度记者就俄乌冲突对中国外交部发出提问 信息量很大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答记者提问看了9月10日的中国外交部记者会,印度记者的一个提问,感觉信息量很大。这名老记者,来自印度报业托拉斯。他当天询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抛出了实际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他问毛宁:第十四次金砖国家安全事务高级代表会议正在俄罗斯召开。普京总统最近表示希望中国、印度和巴西充当调解人,中方是否对此持开放态度?第二个问题,他说:此前,意大利总理梅洛尼也表示中印应促成谈判协议以解决乌克兰危机。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我之所以说信息量很大,因为你不得不说,这名印度记者问得还很有艺术性的。至少三个小看点吧。1,关于调停俄乌冲突,普京和梅洛尼,都很看重中国和印度的调解人角色。2,你们中国会怎么做?印度此前态度很明确,会积极努力,对调停冲突持开放态度。2,表面是夸了中国两次,但仔细琢磨,其实更是夸了印度两次。意思在这个问题上,印度完全和中国平起平坐。俄乌战场前线射弹中国外交部怎么回答?毛宁的回答,很简单。她说:“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中方的立场是一贯的,也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始终致力于劝和促谈,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的努力。我们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危机的政治解决积累条件,为实现和平发挥建设性作用。”实事求是地说,这一段话,是我们一贯的表态,我们也真有点听出老茧来了但确实,中国一直致力于劝和促谈,而且还在为和平而努力奔走。最后,怎么说呢?不得不说,印度心里的小九九。表面是夸中国,但其实更是在夸印度。感觉连环两个问题,其实都是为最终夸印度在铺垫。而且,还问中国会怎么评论?这其实更是一种明知故问,因为中国态度一直很明确,全世界都很清楚。倒是毛宁,居然没肯定印度的重要作用,不知道印度记者会不会有点小失望。印度报业托拉斯记者提问最后,说几句题外话。中国外交部记者会,印度记者参加并公开提问,而且发言人也是耐心解答。但印度呢?我不知道现在具体情况,但至少就在不久前,印度还对中国人入印签证各种设卡,包括对中国记者设各种莫名其妙的障碍。说来真有点难以置信,这么两个重要的邻国,现在生分到这种地步,据说,现在在印度,你都没法找到一个中国记者。情况不知道改善了没有?但大概率,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印度啊印度,什么是大国心态,你对照对照中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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