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初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

来源: 盖饭娱乐
2024-05-31 09:14:49

  中新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 袁秀月)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过去一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初步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

  会上,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介绍,过去一年,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职责,取得积极成效。

  张玉军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形成了“五年一次全国、每年一批重点区域”的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机制,针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成效评估。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公开曝光109个涉及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

  此外,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共发现并查处5000多个生态破坏重点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达99.1%,实现了人为干扰数量和面积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人为破坏活动的遥感监测能力。

  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正式启动 将确保公开、透明

  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主席国,引领达成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同时,中国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

  张玉军表示,经过两年多的精心筹备,就在昨天,生态环境部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多边信托基金办公室在北京签署了有关合作协议,标志着基金的正式启动。

  张玉军称,基金将按照国际规则运营和管理,力争首批项目在COP16前落地见效。将尽快完善并公开申报审批流程,确保基金在国际规则下公开、透明、高效利用。欢迎更多国家、机构和组织为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捐资,也欢迎各发展中国家提出项目需求,共同努力实现“昆蒙框架”目标。

  7个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阶段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近日启动。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8年多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重大成就,“一江碧水向东流”美景重现。2023年,长江流域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5.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保持Ⅱ类。

  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取得的成效还不稳固,客观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通过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裴晓菲表示,督察中,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如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也关注一些共性问题,如 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三磷”(即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等,同时考虑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等省域差异,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

  目前,7个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阶段,各督察组积极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公开曝光两批典型案例。(完)

  医院致力于整合资源,统筹调配,优化流程:创新打造患者急救链,有效打通“急诊与ICU”“急诊与病房”运行链,加速院内患者分流和消化;全面强化重症救治力量,第一时间成立疫情相关重症救治讨论专家组;扩容重症病区,新建ICU病房由原重症医学科室“对口托管”,托管科室全权负责病区建设与管理;各院区创新开设专门病区,促进危重症患者的院内高效流转,缓解全院ICU收治压力,并在保障患者得到适宜和有效照护的前提下优化院内医疗资源配置。

  科学真相:健康人体的内环境,能自动保持在合适的pH值范围,为体内的生理活动提供稳定的环境。靠饮食调节人体酸碱平衡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从商业化进程来看,北海康城在2022年半年报中表示,在中国,海芮思已进入由5个省份和42个城市的政府认可的商业保险计划,即惠民保。

  <strong>什么是制氧机?</strong>

  香港往返珠海班线继续维持线上购票服务。8日14时,记者点击进入该穿梭巴士官网,信息显示,8日和9日香港至珠海方向分别安排入境大巴33个班次,其中9日零时、2时、21时和22时的车票将近售罄。(完)

  “中国内地市场拥有庞大的旅游潜力。”多位受访的中国香港旅游业界人士表示,中国内地游客是中国香港旅游业非常重视的客群,在疫情之前的2018年和2019年,内地旅客访港量均占年度访港总人次的接近八成。

吴裕美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