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亟待管理 低龄高额特点突出

来源: 浙江日报
2024-06-01 10:58:31

  部分案件呈现群体性批量化特征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表示,相关案件呈现涉及网络平台类型多样,网络服务内容丰富广泛;网络服务商业模式细化,参与主体责任边界复杂;消费纠纷现群体性特征,代退款成为商业牟利手段等特点。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统计,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消费主要集中于某些网络热门游戏,且由于多款游戏聚合运营、涉及未成年用户众多,部分案件呈现群体性、批量化特征。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消费引发的纠纷逐渐开始成为商业维权牟利的手段,例如,网络上存在 专门针对某游戏公司的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有偿咨询,甚至存在为成年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退还充值的有偿服务。

  非理性消费亟待管理

  赵瑞罡表示,网络消费引发的案件中,未成年人8岁以下的占比11%,8至16岁占比77.3%,16岁以上占比11.7%,最小的当事人仅为4岁;游戏充值类案件的最高标的额是64万余元,打赏类案件的最高标的额是310万,充值打赏类纠纷的平均标的额是8万余元。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赵瑞罡表示,部分低幼类游戏暗藏高消费项目,并采用满赠、盲盒等模式诱导高额充值。同时,有的网络平台将打赏与社交进行绑定,诱导用户大额消费,向未成年人传递了不良交友观念。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

  赵瑞罡表示,2021年5月挂牌全国法院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打造了“首互未来”工作品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立足互联网司法本职,注重多主体协同共治,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综合多个电商平台数据可看出,南北方人士的年货偏好有着明显差异。北方人“念旧”,六成的北方人选择复购以前的年货商品,而南方人爱“尝新”,超70%的商品都是南方人首次购买。另有60%的人群喜欢分享年货购买经验,分享购物车。

  不久前,亚足联公布了巴黎奥运会女足比赛亚洲区预选赛的赛制和赛程,31支亚足联参赛队伍将争夺两张入场券,难度可想而知。凭借排名优势,中国女足将与朝鲜队、日本队、澳大利亚队、韩国队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在这一阶段,12支队伍将分成3组,3个小组第一和成绩最好的小组第二共4支球队将晋级第三阶段。届时,4支球队将通过抽签决定对阵形势,并通过主客场赛制决出两个晋级名额。

  当然,对于中国人来说,过年前购买再多食材,都是为了那顿一发入魂的年夜饭。 年货节开启以来,肉类、水果、休闲食品等节庆食材的消费都出现了明显增长。

  在保障粮油作物生产和提高单产方面,农业农村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返回营区途中,他给家里人发去信息,“春节,是一年里最重要的日子,过年,是渴望故乡重逢的时节,团聚,是值得重温的美好回忆。但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使命任务在肩,是坚守战斗岗位,是守护万家灯火”。(完)

刘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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