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生育津贴拿少了离职后还能要回吗

来源: 南方周末
2024-06-20 19:48:45

成年人日B黄色1级片「そんなに大きくないよ。普通だ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则认为,建议明年可以设定“双5”经济增长目标,即从2023年起连续五年设定5%的经济增速目标。二十大报告将“2035年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作为重要发展目标,若未来五年不能保持5%以上的增速,这一目标就很难实现。zxym0-9Rt94DXzKjLRBUqzQN-【说案】生育津贴拿少了离职后还能要回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在湖南长沙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做销售。两年前,我因业绩突出,升任管理岗位,并按要求与这家公司的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年底,我生完小孩开始休产假。休产假期间,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

  请问,离职后,我还能要求公司补足产假工资吗?湖南 江女士

  为您释疑

  江女士您好!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均属于女职工在生育情形下享受的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可以说,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实际是同一笔钱,属于替代关系,不能兼得。

  那么,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差额该如何处理?国家层面并未对此明确,但各地基本都有详细规定。在湖南,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10条规定: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对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计算,湖南的司法实践一般以休产假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工资的项目一般是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工资组成部分确定。因此,您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补足产假工资差额。

  吉林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袁维森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长期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至2020年,袁维森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和利用父亲去世、儿子结婚等时机,先后收受礼金折合45万余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在工作单位已为其安排办公室的情况下,仍违规长期占用其在原单位任职期间的办公室,供其个人使用。袁维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从粮油所到三胡区,再到卯洞公社、外贸局、建设银行,张富清经历过一些跨度很大的岗位。老同事董香彩至今都佩服他用不完的精力和始终投入的工作状态,评价道:“他的奉献精神,没有人能做到。”可是张富清认为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

  “尊敬的献血者:您好!血液库存已低于警戒线,急需各种血型血液,恳请您参与献血,拯救生命!”12月17日,赵琳收到了来自山东淄博血站的短信。这是她参与献血五年来,第一次收到这样的“告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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