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乌梅饮”是不是酸梅汤?

来源: 知识网
2024-05-28 21:34:57

  严格来说,医院的“乌梅饮”和酸梅汤并不是一类饮品

  随着夏季来临,酸梅汤开始热销,不少中医类别的医院也成为了网红打卡点。但事实上,医院推出的一般叫乌梅饮,只是各家版本及配方不同。专家表示,虽然两种饮品中都以乌梅为主料,但不是一类饮品。酸梅汤和乌梅饮比较适合夏季出汗多、口干、胃口不好的人,但有实邪者忌服,胃酸过多者慎服。脾胃虚寒的人、孕产妇人群不宜多饮。

  通讯员 杨璞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吕彦霖

  清末民初学者徐珂在其所著的《清稗类钞》中,对酸梅汤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酸梅汤,夏日所饮,以冰为原料,屑梅干于中,其味酸。京师卖酸梅汤者,辄手二铜盏,颠倒簸弄之,声锵锵然,谓之敲冰盏,行道之人辄止而饮之。

  这里使用的梅干就是乌梅,乌梅是蔷薇科植物梅干燥未成熟的果实,刚摘下来的时候还是青梅,经过40℃左右小火炕焙2到3天,等梅子六成干燥,果肉变为黄褐色,并出现皱皮,再焖2到3天,颜色变成黑色,这时的“青梅”就变成了“乌梅”。

  为什么中医类别医院开出的多叫“乌梅饮”,而不叫“酸梅汤”呢?如果放在古代,虽然两种饮品中都以乌梅为主料,但是还真不是一类饮品。

  南京市名中医、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主任中医师颜延凤解释,开过中药的人都知道,一般中医开出的方剂又叫做汤剂,很少叫饮剂。喝汤药,一般是一天喝两次或三次。但饮因渴而设,像喝茶一样,所以多有茶饮之称,一般夏天最适合喝饮剂。

  其实在宋代,“酸梅汤”和“乌梅汤”就非常接近了。南宋末年学者陈元靓在其所编的《事林广记》中记载了“乌梅汤”的做法:先将乌梅捣烂,加入各种中草药、香料等,熬制成膏,贮存在瓷瓶里。饮用时可以用 热水或冷水冲化,形成浓淡适口的消夏饮料。还可以将砂糖换成蜂蜜,味道更佳

  到如今,各家中医类医院推出的“乌梅饮”继承了古代中医的习惯用语,与餐饮店出售的酸梅汤相比,两者的配方已经非常接近,但是医院版的更为考究一些。

  “以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版的‘乌梅饮’为例,主要为袋泡茶饮,由乌梅、甘草、山楂、陈皮、薄荷组成,有生津止渴,祛湿除烦等功效。方中用夏季的应季药材薄荷代替了传统酸梅汤中主要在秋季采集的桂花等。”颜延凤介绍,薄荷性辛、味凉,主要功效是宣散风热、清利头目、利咽、透疹、疏肝。临床上主要用于风热感冒、风温初起、风疹、麻疹、胸胁胀闷等病症。对于肝气胆火郁结作痛,或肝风内动,引起的头疼、目疼,鼻渊、鼻塞、咽喉肿疼、肢体拘挛作疼,也都适合用薄荷。(扬子晚报)

  “这种理性的标准,就是疫情期间的案件在疫情结束后再回头看,也不会有太大的偏差或出入。”周光权说,因此,对于之前侦办,目前还没有处理的涉疫情防控案件,就需要考虑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格到逐步宽松的变化。“那些犯罪毕竟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场景下实施的,需要理解犯罪人当时的各种‘迫不得已’,以更加近人情、符合人性的方式处理那些有特殊性的案件。”他说。

  据受访的国会议员表示,在出席街头演说等面对非特定多数人群的政治活动时,较多遭到的伤害是“被打”、“被踢”、“被吐口水”,也有受访者称“被用伞戳”、“被扔石头”、“被尾随跟踪”等。还有受访者不愿提及具体遭遇。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所长许文波表示,近三个月以来,我国已监测到BF.7、BQ.1、XBB传入,但BQ.1和XBB在我国尚未形成优势传播。

  刑法关注实体,刑诉法关注程序,两者相辅相成,但后者更能代表“慈悲”的面貌。“如果没有正当的程序,司法就不可能有正当的结论,即使勉强得出结论,可能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结论也是不正当的。”周光权说,在“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如果依照程序查不清楚事实,那么根据刑诉法的理念,就应当是“有罪就判,无罪放人”,要以实务为导向,兼顾刑事实体与程序。

  统 筹丨杨 波

  四是调整“出院标准”,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诊疗及健康恢复状况等进行综合研判。

林易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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